專ABC是指西政的考試科目分為專業A、專業B、專業C三類。ABC的劃分如下:
專業A: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刑事偵查學、警察科學 。
專業B:法理學、法史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法律邏輯學 。
專業C:民商法學、知識產權法學、經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國際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
擴展資料
區別
第壹,報考要求不同。
報考法學碩士的考生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但實際考生多為法學本科),但不招收同等學歷的非本科生。
報考法律碩士的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歷)的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且同等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學歷的專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三年以上。(從2009年起,允許法學本科畢業生報考法律碩士。)
第二,招生方式、考試試題不同。
法學碩士是全國有資格招收法學碩士研究生的高校各自單獨命題(除公***課外),全國重點大學和壹部分壹般本科院校壹般都有招收法學碩士的資格;法學碩士專業課試題為院校自主命題,但正因為如此,法學碩士考試的公正性與客觀性方面有很大缺陷,相較法律碩士而言對外校考生較不公平。
法律碩士是通過全國法律碩士專業試點單位聯合考試來招收的,全國有權招收法律碩士的院校只有少數重點院校;法律碩士試題由國家統壹命題,公正性較高.因此,基於公開平等的考慮,報考法律碩士的考生較多,也較熱門。
第三, 教育方式、培養目標不同。
每個法學碩士有壹個導師,在讀期間能得到導師的全面輔導,深入學習法律理論知識。因此,法學碩士專業劃分較細,研究領域壹般只有壹個方向.對其他方向基本不涉及.培養方向主要是學術研究、科研教學,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型學術法律人才。
法律碩士不分專業,在入學時壹般選定壹個方向進行學習。實行"雙導師"制,既校內導師教授法學理論,校外導師教授法律實務。法律碩士培養方式更註重實踐和應用,主要是學習現行的法律法規,為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社會公***管理部門等法律實務部門培養高層次的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師、法官、檢察官和企業法律顧問等。
第四,錄取比例不壹樣。
法學碩士的錄取比例,壹般都是在10:1左右。
法律碩士由於引進於英美國家,屬於國內考研熱門專業,加上有權招收全日制法律碩士的院校皆為國家重點大學,所以競爭極為激烈,平均達到15:1。
第五,培養方式不同。
法學碩士有公費也有自費。
法律碩士基本是自費,如北大的是每學分800元,論文指導和論文答辯費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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