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指的是標的物,也就是指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物品、金錢、義務、均可以成為合同的標的物。額是數額,也就是物品的價值,金錢的數目。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九十八條
訴訟標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車輛、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識產權,起訴時價值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向原告釋明主張過高或者過低的訴訟風險,以原告主張的價值確定訴訟標的金額。
合同標的的規定
1、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所***同指向的對象。合同的必要條款。傳統民法認為,合同債的標的為債務人的給付,即債務人的作為或不作為。中國通常認為合同的標的包括物、行為與智力成果。物指民法意義的物,含壹般等價的貨幣。行為指作為含作為的結果與不作為。智力成果主要指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合同的標的必須是確定的、合法的、可能的。
2、合同的標的物應當是出賣人所有或者有權處分的物。壹般情況下,出賣人於出賣時即為標的物的所有人,但在買賣合同成立時出賣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實際上這樣的事例是大量的,例如現實生活中的連環買賣,即壹方是前壹合同的買受人,又是後壹合同的出賣人,該方在訂立後壹買賣合同時,可能還未成為標的物的所有人。
二、物權的標的是什麽意思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或者說,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物權的標的就是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壹般是物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