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施鄉鎮自然資源資產審計遇到的困難
(1)基礎數據不完整,數據失真。審計中發現,由於歷史和當前評估原因,鄉鎮自然資源資產數據全部以縣市為單位,沒有具體劃分到每個鄉鎮,難以確定每個鄉鎮的基數,壹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的質量和進度。此外,我國自然資源豐富,不同的自然資源往往歸不同部門管轄,不同部門提供的數據質量參差不齊,數據銜接存在重疊。比如農業農村局和自然資源局都有耕地保有量的統計,但相差甚遠;林業指標方面,通過向林業部門學習,森林資源、林地面積、森林覆蓋率等指標的監測數據,經上級確認後,發往縣級。由於技術能力等原因,鄉鎮指標的真實性難以衡量;環境質量指標方面,河流水質監測也是由縣級環保部門確定,部分鄉鎮河流沒有定期監測數據。
(2)涉及面廣,力度有限。第壹,涉及的點比較多。壹個自然資源資產審計項目往往涉及多個分散的點,從十幾個到幾十個不等。審計人員需要到每個點逐壹調查取證,以便了解和獲取相關信息。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往往只配備兩三名審計人員,難以在有限的時間內高質量地完成審計工作。二是涉及面廣。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壹方面涉及水、土、氣、林、礦等方面,同時還對相關資金使用、項目建設運營、生態環境保護、政策落實等方面進行審計,覆蓋面非常廣。另壹方面,有許多數據需要收集。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首先需要向所涉及的部門申請數據采集,而這些數據往往非常龐大,短時間內幾乎不可能全部統計清楚。雖然近年來對這些數據的采集手段已經非常先進,包括無人機技術的應用,衛星遙感技術的應用,大數據平臺提供的數據采集支持,數據采集的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縣級審計基礎薄弱,審計人員技術能力欠缺,仍然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人力進行實地考察,保證統計數據的準確性,使得審計進度緩慢。
(3)專業要求高,人才匱乏。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對綜合素質要求非常高,審計人員要掌握法律、自然資源、工程造價等多個領域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只有充分掌握這些技能,我們才能更好地開展工作。但目前縣級審計組普遍達不到這壹要求。審計人員大多來自金融、經濟類專業,不具備工程、自然資源等諸多技能。復合型人才的缺乏也給審計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近年來,大數據的優勢越來越突出,大數據在審計領域的應用也對審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能勝任審計工作,還要能熟練運用計算機技術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目前這類審計人才非常缺乏,這也是阻礙審計工作推進的壹大難點。
(四)鄉鎮管理權限有限,難以界定責任。壹是權責不清,會被指責。壹方面,鄉鎮黨委、政府領導普遍認為,很多自然資源資產相關的管理權限在縣級部門,與鄉鎮政府關系不大,相應的職責不由鄉鎮政府承擔;另壹方面,耕地資源的承包經營權大部分在農民手裏,老百姓自主經營種植。即使發現壹些不符合政策的行為,鄉鎮政府也無法有效制止。二是生態環境問題滯後,問責不確定。生態環境問題需要壹定的量變才能引起質變,相關問題也要經過很長壹段時間才能暴露出來。而鄉鎮主要領導幹部的任期壹般在三至五年不等,無法就任期設定相關的具體指標數據,因此問責具有不確定性。
二、應對措施和建議
(1)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壹是制定完善鄉鎮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負債審計實施意見,進壹步明確鄉鎮領導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的編制責任、審計責任、配合責任和工作要求,形成鄉鎮領導幹部資產資源資產負債審計工作機制。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管理監督制度、登記制度、目標考核制度等。,建立和完善自然資源資產評估標準和管理保護評估體系。三是建立考核問責實施細則,嚴格運用審計結果。按照經濟責任審計和責任追究的方式準確確定領導幹部的責任,根據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結果,為組織部門對鄉鎮領導幹部進行檢查提供依據。
(二)督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摸清底數,建立鄉鎮自然資源資產數據檔案。壹是在縣級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的領導下,督促自然資源、林業、水務、環保等部門將相關指標確認到每個鄉鎮,讓所有數據都紮根在鄉鎮基層。二是統計部門要規範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的制度,通過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建立的連續完整的自然資源資產數據檔案,編制真實準確的縣(市)、鄉兩級年度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審計部每年收集上述數據,建立數據庫,為審計分析和評估提供準確的數據依據。
(3)提高審計業務骨幹的專項技能,培養復合型人才。壹是廣納自然資源人才,加強審計隊伍建設。面對鄉鎮復雜多變的自然資源環境,基層審計機關要高度重視自然資源和資產審計人才的培養,充實審計隊伍的自然科學知識儲備,在人員招聘上也要廣納專業人才,不再局限於會計和工程,積極補充自然資源科學方面的人才,不斷完善審計隊伍。二是加強審計人員的培訓和學習,提高審計人員在自然資源和資產方面的審計能力。充分利用審計署網站的培訓學習平臺,學習土地、森林、礦產、水資源、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知識,掌握各類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的目標、內容、重點、方法和評價標準。三是收集信息,摸清底數。要詳細了解本地區重點資源資產現狀,明確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重點,梳理土地、森林、礦產、水資源、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從而為實施鄉鎮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奠定基礎。四是以大數據審計為手段,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高效利用內外部數據,努力探索大數據審計方法路徑。利用傳統數據庫技術對海量結構化數據進行比對分析,高效篩選數據疑點;利用地理信息系統技術,構建地圖、景點等非結構化數據的地理計算平臺,對涉及土地等自然資源的可疑問題進行位置和面積分析;收集、識別、匯總審計分析所需的門戶網站、社交網絡等互聯網發展數據,便於審計發現典型問題,挖掘頑癥根源。
(4)完善問題認定問責機制。自然資源資產審計責任界定要用改革思維和創新思維分析解決,摒棄固有思維模式,科學看待改革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準確理解“三個區分”的精神實質,正確把握改革創新的發展方向和基本原則,把責任劃分貫穿於審計工作的始終。問責不能簡單確定責任,需要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嚴格劃清黨政幹部任期與責任的界限,從歷史背景、決策程序和實際決策過程、簽署批準的文件、分管的內容、是否參與自然資源決策事項等方面實行生態責任終身問責制。對鄉鎮自然資源中暴露出的問題,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和整改問責制度,逐步建立監督問責機制:壹是縣(市)級政府督促整改。將審計發現的問題納入政務督查室的重要工作內容,按照審計報告的要求和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方案,在規定的時間節點進行整改督查,直至全面完成整改。二是主管部門督促整改。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向自然資源、林業、水務、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通報。通過聯席會議,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授權進行處理處罰,並督促整改落實。三是強化問責。對審計發現的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開發利用中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影響的問題和事件,要按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南雄市審計局鄧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