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害國家安全罪;
2.危害公***安全罪;
3.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5.侵犯財產罪;
6.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7.危害國防利益罪;
8.貪汙賄賂罪;
9.瀆職罪;
10.軍人違反職責罪。
二、壹般刑事案件流程如下:
1、偵查,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見;
3、審判,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刑事案件的種類很多,主要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等。而在這幾大類的刑事案件種類下,還有很多細分的具體案件類型,比如危害稅收征管罪、侵犯知識產權罪、擾亂市場秩序罪等。因此刑事案件的種類也是很多的,包括了各種犯罪,保障公民的各項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四百零二條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三條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申請,予以批準或者登記,致使公***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級部門強令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前款行為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