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驅動實質上是人才驅動的戰略要求。
創新驅動的實質是依靠科學技術的創新帶來的效益來實現集約的增長,用技術變革提高生產要素的產出率。創新驅動是指從個人的創造力、技能和天分中獲取發展動力的企業,以及那些通過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可創造潛在財富和就業機會的活動。
人是生產力中最具決定性的力量、最活躍的要素,壹切創新成果都是人做出來的。創新驅動,實質是人才驅動,誰擁有了壹流人才,誰就擁有了科技創新的優勢和主導權。
要更好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真正使科技創新這個“最大變量”成為高質量發展的“最大增量”。
人才在國家發展中起到整合資源、創新價值、創造財富的作用,沒有人才的國度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將會無所適度,尤其在國家創新領域,更是難有作為。當今世界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知識經濟方興未艾,掌握人才方可在激烈的國內外競爭中贏得主動。
創新的原則:
1、遵守科學原理原則
創新必須遵循科學技術原理,不得有違科學發展規律。因為任何違背科學技術原理的創新都是不能獲得成功的。比如,近百年來,許多才思卓越的人耗費心思,力圖發明壹種既不消耗任何能量、又可源源不斷對外做功的“永動機”。
2、市場評價原則
創新設想要獲得最後的成果,必須經受走向市場的嚴峻考驗.愛迪生曾說:“我不打算發明任何賣不出去的東西,因為不能賣出去的東西都沒有達到成功的頂點。能銷售出去就證明了它的實用性,而實用性就是成功。”
3、機理簡單原則
在現有科學水平和技術條件下,如不限制實現創新方式和手段的復雜性,所付出的代價可能遠遠超出合理程度,使得創新的設想或結果豪無使用價值。在科技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結構復雜。功能冗余。使用繁瑣已成為技術不成熟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