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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當下文化娛樂產業的現狀來看,「泛娛樂」是壹個怎樣的概念?

首先,我們要想了解娛樂的本質,我們就應該知道娛樂的定義是什麽。娛樂現代的娛樂可被看做是壹種通過表現喜怒哀樂或自己和他人的技巧而使與受者喜悅,放松,並帶有壹定的啟發性活動。不過,很顯然,這個定義是廣泛的,它其實包含了各種豐富的活動。

而所謂的泛娛樂,指的是基於互聯網與移動互聯網的多領域***生,打造明星IP(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識產權)的粉絲經濟,其核心是IP,可以是壹個故事、壹個角色或者其他任何大量用戶喜愛的事物。這壹概念最早由騰訊集團副總裁程武於2011年提出,並在2015年發展成為業界公認的“互聯網發展八大趨勢之壹”。

在泛娛樂產業,IP居於產業鏈最頂端,高人氣的文學作品、動漫、影視作品、遊戲、綜藝節目等都是優質IP。

在“互聯網+”時代,文化產品的連接融合現象明顯。文學、動漫、影視、遊戲、音樂、綜藝節目等娛樂形式不再孤立發展,而是可以協同打造同壹個優質IP,構建壹個泛娛樂產業新生態。

其中文學、動漫提供豐富的原創IP資源;影視則作為這壹鏈條中的放大器,將粉絲數量成倍放大;同時影視和遊戲也是目前IP的最佳變現渠道,可以反哺其他幾個環節,當然其中環節上下遊關系可相互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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