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知識產權糾紛的處理方法是什麽
知識產權糾紛的處理方法如下: 1.協商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知識產權糾紛發生後,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從而使糾紛得到解決的活動。 2.調解是指知識產權糾紛發生後,經雙方當事人申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調解人從中協調。 3.行政處理是指知識產權糾紛有關的當事人或者不特定第三人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處理其知識產權糾紛或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侵權等違法行為的活動。 4.仲裁是指知識產權糾紛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基礎上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審理,由仲裁機構做出對爭議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的解決糾紛的制度。 5.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知識產權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審理和解決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訴訟活動。二、知識產權的類型有哪些
知識產權的類型有: 1.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2.工業產權 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工業產權。提醒您,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壹種無形財產權,由此看來“產業產權”的名稱更為貼切。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三、知識產權犯罪的相關罪名
知識產權犯罪的相關罪名有: 1.假冒註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2.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音像、計算機軟件等作品。 3.假冒專利罪指違反國家專利法規,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