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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版量刑標準

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是: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生產、銷售圖書500冊、光盤500張、磁帶500盤,構成侵犯著作權刑事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律依據:1。刑法第217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等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四)制作或者出售假冒他人簽名的藝術品。2.《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他人的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美術、攝影、錄像、計算機軟件等作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壹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情節嚴重”:(65438(二)傳播他人作品總數在五百件(部)以上的;(三)傳播他人作品實際點擊次數達到五萬次以上的;(四)以會員制方式傳播他人作品,註冊會員超過壹千人的;(五)數額或者數量雖未達到第(壹)項至第(四)項規定的標準,但分別達到兩項以上標準的半數以上;(六)其他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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