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瞪羚企業申報條件有哪些?
(壹)在我省依法設立、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註冊成立3年及以上,且不超過10年(含)的企業。
(二)屬於國家和我省重點支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新經濟和新興產業、“5+1”和“10+3”現代產業領域方向的企業。
(三)煙草、鐵路、汽車、礦產資源、公***服務等壟斷性行業企業,房地產、基礎建設、銀行等行業,大型央企、外企生產基地、分公司、銷售公司、貿易公司等不納入申報範圍。
二、瞪羚企業認定標準是什麽?
申報企業應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擁有穩定的技術、經營管理團隊,具有良好的生產經營和信用狀況,近三年內無任何不良征信記錄、違法記錄以及重大環境、生產、質量安全事故。以企業成長性作為遴選的基本指標,重點考量企業的創新能力指標。
申報企業成長性指標和創新能力指標在達到《四川省瞪羚企業培育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2年)》相應要求的基礎上,還要滿足以下條件:
(壹)
1.企業上年度總收入要達到2000萬元以上,近三年總收入復合增長率且凈利潤復合增長率不低於20%;
2.上年度總收入在1億元~5億元(不含)的企業,近三年總收入復合增長率且凈利潤復合增長率不低於15%;
3.上年度總收入在5億元及以上的企業,近三年總收入復合增長率且凈利潤復合增長率不低於10%。
(二)
企業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強度(三年研發投入總和/三年收入總和)不低於5%,且每年都應有研發費用的投入,同時近三年至少有壹年研發投入在100萬元以上。
(三)
企業近三年內取得相關產業領域內的自主知識產權且達到以下條件之壹:
1.發明專利授權2項及以上或實用新型專利6項及以上;
2.軟件著作權6項及以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2項及以上;
3.國家審定(認定、登記)農作物及畜禽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中藥保護品種2項及以上。
4.同時要求,裝備制造、先進材料、能源化工和醫藥產業領域的企業三年內取得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國家新藥、國家中藥保護品種等專利數量應占專利總數三分之二的比例。
(四)
1.具有顛覆性創新、爆發式成長、競爭優勢突出且在資本市場獲得融資支持的企業;
2.在行業關鍵領域、產業鏈關鍵環節突破和掌握核心技術的企業;
3.在創新創業、新壹代信息技術應用、數字化賦能等方面實施效果明顯的企業,將予以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