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立法主要解決當前信息安全、知識產權保護、虛擬財產保護、支付等問題。同時,對第三方平臺的監管也要有法可依,提高電商行業的準入門檻,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和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
2012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7.85萬億元,同比增長30.8%;網上零售額超過1.3萬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6.3%;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直接從業人員超過200萬人,間接從業人員超過15萬人。到“十二五”末,我國網民總數將達到7億,電子商務交易額和網絡零售交易額將分別增長到18萬億元和3萬億元以上。中國將成為全球最大的電子商務市場,電子商務行業將成為最具發展潛力和國際競爭力的行業。
然而,與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相比,我國尚未對電子商務進行專門立法。實踐中,規範和引導電子商務發展主要靠部門規章。現有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需要進行梳理、補充、修改和完善。迫切需要加強立法,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
2014 110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幹意見。國家發改委和國務院新聞辦發布了電子商務發展“十壹五”規劃。工信部發布電子商務“十二五”發展規劃。商務部先後發布了關於網上交易和“十二五”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