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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理)和法律(違法性)有什麽區別?

1,培養方向和模式不壹樣。

法律碩士主要培養“法學家”,是應用型人才。法律碩士基本是自費,少數學校有公費指標;

法律碩士主要培養“法學家”,是學術研究型人才。法律碩士由公費和自費支付。

2.學位培養的側重點不同。

法律碩士和現在的法律碩士在學位上是壹個層次的,但是規格不同,各有側重。

法學碩士主要培養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法律監督、經濟管理和社會管理等方面所需的高層次法律專門人才和管理人才。攻讀法律碩士後,應當具備紮實系統的法律基礎理論知識,廣博的法律實務知識,寬口徑、復合型、外向型的知識能力結構,能夠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管理、科技、外語、計算機等知識,獨立從事法律實務及相關管理工作。

3.招生條件不同。

法律碩士必須本科畢業,不招同等學歷;

法律碩士則更為寬松,要求法學專業畢業生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同等學力)(13不允許報考的法學專業: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革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法),同等學力的高校畢業生必須工作兩年以上。

4.不同的測試命題

法律碩士傾向於專業,所以難度較大,具有學校的“地方特色”。

法律碩士的幾門課基本都是全國卷——政治理論課、外語考試、專業課都是全國聯考科目——相對規範公平。

5.競爭的激烈程度不壹樣。

LLM的錄取比例壹般在10: L左右,北大等名校高達20: 1。

法律碩士錄取比例壹般為8: 1,名校錄取比例為15: 1。

6.不同的教學方法

法律碩士按照普通研究生培養方案培養,不同專業采取導師制,每位學生壹名導師。

法律碩士無論專業,都會貫徹寬進、創新、實用的原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註重拓展學生的知識面和實用性。法律碩士在導師團的指導下,先學習法學基礎課程,再采取案例教學等多種教學方式。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中的“法學”是指專業領域,是指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是培養高層次法律實務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其特征在於:

第壹,是專業學位。雖然與法律碩士學位處於同壹層次,規格相同,但類型不同,側重點不同。根據培養計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主要為法律實務部門中級及以上專業和管理崗位培養專門人才。

二是具有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學位。這使得它不同於?工商管理碩士(MBA)或管理碩士(MPA)等專業學位。

第三,是高級學位。這是由法律職業的特點決定的,這個學位的培養目標是能夠勝任法律實務工作。需符合“實際部門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及管理崗位崗位要求”。也就是說,其人才培養目標不同於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而是達到碩士學位水平的高層次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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