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生條件是不壹樣的,法學碩士必須
要求本科畢業,不招收同等學歷;法律碩士要求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力)的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本
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學歷的專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三年以上。這裏的差別在於同等學歷可以報考法律碩士,而不能報考法學碩士,且法律碩士必然是原來
沒有學過法律的。
二、考試試題不同。法學碩士參加的是這幾年越來越難,但考生越來越多的研究生入學考試,難度之大有目***睹;而法律碩士
的考試雖然政治理論課、外語考試是壹樣的,但專業課考民法學、刑法學和綜合考試(含憲法、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為全國聯考科目,難度有限(已經形
成了規範的復習教材)。
三、錄取比例不壹樣。法學碩士的錄取比例,壹般都是在10:1左右,北大等名校更達20:1,而法律碩士壹般是3:1。
四、培養方式不同。法律碩士基本是自費,如北大的是每學分800元,論文指導和論文答辯費6000;法學碩士有公費也有自費。
五、教學方式不同。法學碩士分專業采取導師制,每個學生壹個導師(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讀期間能夠得到導師的不斷輔導,深入學習相關法律理論。而法律碩士不分專業,也沒有導師,學習的課程只是法律的基礎課,***十二、三門,45學分。最後只不過找個老師輔導壹下論文而已。
綜上所述,我們應該認識到從總體而言,法學碩士無論從本身的考生的素質、接受到系統深入的學習等諸多方面都優於法律碩士。
但
現在存在的問題是二者不分,社會上包括很多用人單位認為法律碩士就是學習法律的碩士,殊不知二者的本質區別。而且有的學校,也縱容了這種社會的誤解,比如
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它們讓法律碩士在畢業分配的意見書上自己填寫專業:民法、經濟法、刑法等隨便,使得魚目混珠,為用人單位選拔人才設置了障礙,甚
至產生誤導。所以筆者在此直言,以澄清這個常識性的問題。
法律碩士的學費相對於法學碩士要高得多,而且很多學校法學碩士是屬於公費培養,免學費的。而法碩則是高的驚人。但是在學科資源來講,壹個學校裏法學碩士和法碩基本上使用的都是同樣的導師和設備。只是法學碩士教學更註重自己的研究方向(比如金融法方向,知識產權法方向……),但是法碩就是在研究生階段將法學本科學的那些基礎知識(基本上包含了所有法學方向)學習壹遍,主要側重於現有法律條款。
優勢我想沒有什麽好說的:法學碩士有研究上的學術上的優勢,但是法碩有實踐上的優勢(法碩在教育階段註重實踐運用,因此會有很多實踐機會)。但是法學碩士對於法學可以說主要精通壹門,但是不夠全面;法律碩士對於法學則門門貫通,但是不夠精。
就業而言:他們都可以考司考,考公務員,基本上都是相同的就業方向。但是法學碩士還有教學方面的優勢,即以後可以在大學任教。法碩則多數進企業之類的。不是有人統計過法碩的司考過關率要高於法學碩士嗎?向妳的情況既然有了管理學的專業,又有了法律的知識,就業應該相對好壹點。但是妳應該知道,現在全國法學的就業都是相當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