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公司保密協議壹定要簽嗎

公司保密協議壹定要簽嗎

公司保密協議不是壹定要簽,保密協議簽訂是看工作崗位而定的。並不是每位員工都要簽訂保密協議,有的職位是要簽,有的職位不用簽。而且保密協議簽署的話,也會因所屬公司不同而訂。類似與研發、創新類型的公司則是要簽署保密協議,這點是因為公司的特殊性,來簽訂的。保密協議簽訂就是現在這種情況,公司應該每個月除去工資外,還有另外簽訂保密協議的補貼,若是只讓員工簽訂協議,而沒有相關的補貼那這份保密協議是無效的,畢竟簽訂雙方要有相對的利益關系。簽訂保密協議後對辭職有壹定的影響,壹般不可以隨意辭職。雖然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需要根據法定的程序辭職,但是在保密期內,仍然需要履行保密義務。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保密協議不給錢有效嗎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保密協議的,用人單位要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如果不給的,保密協議可能無效。保密協議,是指協議當事人之間就壹方告知另壹方的書面或口頭信息,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等信息的協議。負有保密義務的當事人違反協議約定,將保密信息披露給第三方,將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 上一篇: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有啥區別啊?
  • 下一篇: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政策措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