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律碩士有三種,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參加壹月份全國研究生統壹考試)、全日制法律碩士(法學)(參加壹月份全國研究生統壹考試)、在職法律碩士(參加10月在職碩士聯考)。
1、參加每年十二月份全國39所高校聯考的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生和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者),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實行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
2、全國聯考不分本科所學專業,只有壹套卷子;而且考生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下列13個專業是不得報考的: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3、考試用書為《高教版考試用書.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壹考試:2013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學)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分析》和《高教版考試用書·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壹考試:2013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
擴展資料:
1、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職業性學位,主要培養面向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及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與監督等部門、行業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與管理人才。
2、法律碩士區別於法學碩士,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等方面為指向,而法律碩士則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
3、法律碩士***分為兩個方向,分別是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其中法律碩士(法學)只能由法學類專業本科生就讀,法律碩士(非法學)只能由其他專業的本科生就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