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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和房屋所有權歸誰?

我們大部分人在生活中都有自己的房子,那麽我們住的房子是誰的,房子又是誰的呢?這個問題妳熟悉嗎?在我們面臨的社會中,房屋的所有權包含了什麽?今天我整理了以下內容來回答妳的問題,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這房子是誰的?

房屋所有權的定義

房屋所有權,也稱房屋產權,是所有權人獨占其所有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權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排除他人的幹涉,對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摘要

1,占有:是產權人對其房屋事實上的控制;占有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占有,就沒有所有權。但占有不是萬能的,因為占有分為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和非善意占有。

2.用途:根據房屋的性能使用房屋是產權人的權利;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不損害房屋的本質。(2)根據房屋的自然性能、經濟性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房屋。(3)遵守法律和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3.收入:財產所有人收取財產產生的收益的權利;比如把房子租出去拿租金,把房子作為合夥企業拿分紅等等。

4.處分:是財產所有人在事實上或法律上對財產的處分權。如出售、出租、抵押、典當、贈送、拆除等。處分權是房屋產權的核心和最基本的權利。處分權壹般只能由房屋的產權人行使(法律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5.期限:房屋所有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其中,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40年、50年、70年不等。期滿後,可再次繳納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

房屋所有權是壹種絕對權利,即權利人可以不借助他人的積極行為而直接實現自己的權力。

另外,房屋所有權可以設定抵押,但不能設定質押,因為根據物權法定原則,只能設定票據、股票、股份、知識產權等有價證券和壹般債權作為質押。

房屋所有權

房屋所有權的取得可以分為原始取得和派生取得。

原始收購

原取得是指根據壹定的法律事實取得新建房屋和無主房屋的所有權,或者在沒有原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和意誌的情況下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依法建房;(二)依法沒收房屋;(3)無主房屋收歸國有;(4)合法加建的房屋(如翻建、加層)。

衍生品收購

衍生取得,又稱“通過轉讓取得”,是指接受原所有權人根據自己的意思轉讓的房屋所有權,是基於原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及其轉讓所有權的意誌。

衍生性取得可以分為兩類:因法律行為而產生的衍生性取得和因法律事件而產生的衍生性取得。

壹、由於法律行為,衍生取得房屋所有權是最常見的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方式,通常采取以下形式:(1)房屋買賣(包括拍賣);(2)房屋捐贈;(3)房屋相互交換。房屋所有權在辦理完所有權轉移手續後生效,即房屋所有權在所有權登記後取得。

二、因法律事件衍生取得中的房屋所有權,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在有數個繼承人的情況下,只要繼承人沒有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如果被繼承的財產沒有分割,應當認定數個繼承人對該財產享有相同的所有權。

房屋的所有權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大的用處,我們在生活中也經常用到。通過這篇文章,妳對房屋所有權有所了解嗎?希望這篇文章對妳生活中的房屋歸屬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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