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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二十三屆中國國際玻璃工業技術展覽會的參展規則

(1)大會主辦方有權根據展覽會總體規劃和實際參展規模對展位位置作相應調整及增、減。

(2)大會主辦方按照商務部要求設立“展會知識產權投訴受理辦公室”,若參展商參展商品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投訴,同時投訴人提供了相應證據的,甲方有權要求參展商對涉嫌侵權展品進行撤展或遮蓋,參展商同意無條件服從;如有異議,待展會結束後參展商向投訴人主張賠償事宜。如參展商拒絕撤展或遮蓋,甲方可以強行對涉嫌侵權展品搬離,參展商自行承擔撤離所需相關費用和展品意外損壞的費用。

(3)參展商對於展會中涉嫌侵犯其知識產權的展品,享有向甲方“展會知識產權投訴受理辦公室”投訴的權利。

(4)參展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安排的展位轉租或分租給第三方,並應按展會規定之範圍申報展品,如參展展品與展覽範圍不符,甲方有權取消其參展資格,終止執行其參展合同,所交費用概不退還。

(5)參展商必須按照大會會務組安排的布展時間,準時將展品直接運抵會展地點,並按規定的撤展時間將展品撤出展館。在展會規定的結束時間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撤走展品。

(6)參展商應協助展館與主辦方安全防火負責人搞好安全與消防工作,***同維護展館治安、施工、防火安全;保護好展館公***場所消防設備、設施及愛護消防器材。

(7)參展商負責本區域範圍內的安全與防火工作:

1)負責向裝修承建商及其工作人員督促、落實展館與主辦方對展會期間安全和消防的管理要求;

2)在開展前向主辦方方面通報自身的活動安排,凡涉及到安全及消防問題的,應提交預防措施;

3)特裝展位需在甲方規定高度、寬度範圍內進行施工,並對施工安全質量承擔責任;如因展位坍塌、墜物、失火等原因造成現場人員生命及財產損失由參展商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及連帶責任;

4)同意緊急情況下主辦方及場館方進入參展商安全與防火區域應急處理,保證展館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5)應按規定安全使用大功率電器。

(8)參展商應在規定時間及租用的展位範圍內進行設計裝修、展銷及拆除,不得占用展會通道及其上空。如參展商展位範圍超過上述標準,主辦方將發出書面參展違規通知,並不予退還管理押金。

(9)展臺的裝飾、產品的陳列、運輸等均由參展商自行負責。

(10)參展商所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或構成危險或妨礙其它人員正常洽談業務的展品以及任何不符合大會要求的展品,主辦方有權令其撤出展館。

(11)參展商應協助主辦方做好展館保安工作。對於來訪者、參展人員及其展品所可能遭受的任何風險,主辦方概不承擔其經濟損失或法律上的責任。對於貴重、易損物品,參展商自行購買保險。

(12)如果由於不可抗力和甲方無法控制的或國家及政府行為等原因,致使出租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提供本合同所述場地,則雙方可能解除合同,並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13)參展商參加展出、出售的商品(服務)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規範和標準的要求。

(14)展館的條例將作為本參展規則的組成部分,參展商應予以遵守,如損壞或遺失大會場館內的物品,主辦方有權要求賠償。展館條例與本參展規則不壹致時,以本參展規則為準。

(15)主辦方保留以上參展規則的解釋、更改、修訂權利。出於為展會順利進行的目的,必要時主辦方可添加條款和規定。主辦方對此參展規則和添加條款擁有最終解釋權。其他未盡事項詳見參展商手冊等。參展商若違反上述要求,主辦方有權在現場撤除其展位,展臺租金不予退還。

日 期/ 內 容

3月31日~4月1日 第10屆中國玻璃深加工研討會

4月2日下午13:00~14:30 格拉司通2012年新聞發布會

4月2日下午14:30~16:00 有限元分析在真空腔體設計中的應用

4月2日下午13:00~14:30 降低玻璃窯爐排放的西普解決方案

4月2日下午14:30~16:00 機器人在玻璃行業中的應用

4月2日下午13:00-16:00

薄膜光伏發電應用技術及其在玻璃工廠中的示範案例分

玻璃熔窯煙氣脫硫除塵脫硝發電系統化技術

玻璃在光電顯示領域的應用與發展趨勢

熔爐多種燃料混燒的方法及控制策略

4月3日上午9:30~11:00 先進的氧氣燃燒技術在玻璃工業中的應用

4月3日上午11:00~12:30 石油焦的特征及其灰渣對玻璃窯用耐火材料的侵蝕

4月3日下午13:00~14:30 純氧燃燒技術在高硼矽玻璃生產中的成功應用

4月3日下午14:30~16:00 國內矽酮結構密封膠現狀與發展

4月3日下午14:30~16:00 蘭迪機器鋼化技術動態

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地址:201204 上海市浦東新區龍陽路2345號

交通路線:乘地鐵2號線、7號線及大橋6線、機場3線、申江線、方川專線公交車均可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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