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不屬於死者遺產,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遺產是指死者的合法財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死亡賠償金不是死者的財產,而是對近親屬的賠償。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1工資、獎金和勞動報酬;
2.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3.知識產權收入;
4.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 .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下列財產是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方婚前財產;
人身傷害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4 .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應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綜上所述,從目前的學術來看,我國目前的立法既采用繼承損失說,也采用扶養損失說。死亡賠償金也稱死亡賠償金,是在被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向被害人的近親屬或者法定繼承人支付的壹種損失;其內容是賠償權利人的收入損失,其性質是賠償死者近親屬的財產損失,不屬於繼承的範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2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