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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關於論文"加入WTO對我國農業的影響---論綠色貿易壁壘"請給我找壹些資料~謝謝了

進入 WTO對我國農業的影響

---論綠色貿易壁壘

(經濟貿易學院 X X X )

摘要:

關鍵詞:

隨著我國完成入世談判,加入WTO日期越來越近。著名農學家、中國工程院院士盧良恕表示,加入WTO對我國農業將產生深遠影響,短期看弊大於利,長期看利大於弊,既帶來發展機遇,同時也面臨挑戰。

加入WTO後,我國農業將享受絕大多數國家無條件最惠國待遇、發展中國家優惠待遇、減少歧視性待遇、利用有關機制解決貿易爭端等,優化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外部環境,也為我國利用國際農業市場與資源創造有利的國際環境。在充分發表意見的情況下,我國可以自主參與制定新規則,有利於在多邊體制下爭取和維護自身利益。加入WTO還有利於我國進口資源密集型、比較利益低的農產品,如糧食、棉花和油料,騰出資源發展出口導向的勞動密集型農產品生產,如水果、蔬菜、水產品、畜產品等。加入WTO後,外資進入我國將更通暢,帶來先進的農業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我國農業的管理水平和生產水平。與國際農業教育、科研、技術的交流與合作也會更為緊密和頻繁,從而加速提高農業科技水平和農業增長的科技含量。此外,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體制將進壹步深化改革,按照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則,建立和完善國內農業宏觀調控體系。對加快農產品外貿體制和國內流通體制改革也會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由於我國需要在遵守WTO有關規則的基礎上承諾降低農業貿易保護程度、逐步開放國內農產品市場,這就意味著在參與世界農業貿易自由化的進程中,將給我國農業發展帶來風險和挑戰。對此,國內農產品市場面臨對外開放的壓力已不可避免,缺乏比較優勢的農產品將面臨沖擊。耕地密集型、比較利益低的種植業農產品受到的沖擊將比較明顯,如小麥、大豆、玉米、棉花、油及油料、糖及糖料。對於大豆、玉米的主產區如東北和華北地區,進口的增加會給這些地區的生產造成直接壓力,南方壹些需要飼料糧省區也可能直接從國際市場進口玉米、大豆。此外,他還認為目前偏低的政策支持水平與我國農業規模不相稱,不利於我國通過農產品價格政策、生產資料補貼政策和收入政策等調控農產品生產成本和市場,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盧良恕最後表示,實現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目標,必須緊緊依靠農業科技進步,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造傳統農業,用現代科學方法管理農業,用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武裝農民,提高農產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以及農產品品質

壹、環境保護在WTO的制度中具有重要位置

(壹)WTO環境保護法律規定

《關稅和貿易總協定》中的相關規定:1.GATT第2條確定了保護環境的關稅制度。該條第2款規定,締約國可以對任何輸入產品隨時征收稅費,其中,(甲)項規定,壹國可以征收“與相同產品或這壹輸入產品賴以全部或部分制造或生產的物品按本協定第3條第2款征收的國內稅相當的費用”;這就是說,只有在第3條第2款——國民待遇的基礎上,壹國可以自由適用第2條第2款,對進口的相同產品征收特別的以保護環境為目的的關稅。2.第11條規定了因環保而實施的數量限制。GATT第11條第1款規定:“任何締約國除征收稅捐或其他費用以外,不得設立或維持配額、進出口許可證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締約國領土的產品的輸入,或向其他締約國領土輸出或銷售出口產品”,根據此規定,壹般性的數量限制是不允許的,除非是屬於第11條所規定的三個例外或第20條所規定的例外,而第11條規定的三個例外均可看成與環境保護有關。3.第20條關於壹般例外的規定。該條規定,締約方可以為保護環境采取下列措施:“……(乙)為保障人民、動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己)為保護本國具有藝術、歷史或考古價值的文物而采取的措施;(庚)與國內限制生產與消費的措施相配合,為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天然資源的有關措施;……。”但締約方必須遵守不歧視原則,不得因采取環境保護措施而對情況相同的各國構成武斷的或不合理的差別待遇,也不能構成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

(二)WTO中其他協議的規定

1.《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議》。其序言中申明,世界貿易組織將在多邊貿易體制的框架內尋求保護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的實現。2.《貿易的技術壁壘協定》。該協定規定:只要是為了保護人民、動植物的生命、健康和環境,且不構成武斷或不合理的差別待遇,不構成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締約方可制定技術性規定。3.《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該協定規定:若有助於消除嚴重的環境壓力,且采取最合適的環境手段,可考慮接受環境補貼,如果這些補貼符合不可申訴補貼的標準,其就不受解決爭端行動的約束。4.《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協定》。該協定規定:對動植物攜帶疾病的傳播或者輸入,對添加劑、汙染物、毒素、食物、飲料、飼料中導致疾病的有害物的含量,締約方有權選擇它認為是合適的程度來保護其管轄內的人民、動植物的生命或健康。5.《農業協定》。該協定直接涉及環境保護的是國內扶持部分,它提出“綠色補貼”的概念。保護生態環境計劃及農場主的直接綠色補貼等國內扶持措施,不在協定規定的削減之列,以降低現代農業對環境的危害。6.《服務貿易總協定》。該協定的第6、7條均與環境保護有關。第14條服務貿易的壹般例外,即締約方對國際服務貿易不得實行限制和歧視,但為了保護人民、動植物的生命和健康除外。7.《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該協定鼓勵各國更多地進行環境保護技術的研究、創新、轉讓和使用。

二、加入WTO將促進我國環境保護工作

加入WTO對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總體影響應是利大於弊。其中重要而直接的壹點是:有利於國外環保技術和環保資金進入我國環保產業,從而促進我國環保產業的發展。

1、加入WTO有利於國外環保技術和環保資金對我國環保產業的進入。環保產業包括環保產品的開發、生產及營銷,環保工程設施的設計、建設和營運。環保技術的開發、轉讓和交易,環保咨詢服務等以及“三廢”資源的綜合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無公害產品及技術的開發等。目前我國的環保產業主要集中在環保機械產品的開發和生產以及“三廢”綜合利用方面,其他方面比較薄弱。我國環保產品的技術含量低,配套性差,標準化、系列化程度低。作為壹種新興的經濟增長點,環保產業的發展和合作前景是十分誘人的。我國政府已公布了國家可持續發展策略,計劃在2010年完成1000個環保項目。國家已把環保產業列入了今後中長期投資的重點領域之壹。但我國的環保產業尚未形成規模經濟。生產環保產品的企業以小型和分散為主,尚未形成大產業氣候。多數企業的產品技術含量較低。環保產業的結構也不合理。近幾年來,環保產業的技術水平雖有較大提高,但技術成果的轉化速度、形成生產力的速度較慢,使得絕大部分環保產品的技術含量仍然較低。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將進壹步開放大陸環保市場,提升環保產業的技術水平和結構水平。

2、加入WTO有利於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服務業的比重將大幅上升,資源和環境依托型產業的比重將降低。服務業是經濟發展的促進因素。目前,發達國家的服務業比例占70%,而我國只占30%。加入WTO後,通過開放服務業,壹方面可使我國的經濟增長更多地依賴於資源耗費少、附加值高的增殖產業,另壹方面又能發揮服務業吸納就業能力強的優勢,減輕我國的就業壓力,為人口和資源的協調發展創造條件。

3、加入WTO的環保宗旨將使許多高汙染、高能耗的產品喪失市場,削減規模。在開放市場的大背景和新形勢下,我國企業要在國際舞臺上占有壹席之地,就必須加快轉換經營機制,盡快實現規模經營,從資源依托型的生產經營方式轉向技術和知識依托型的經營方式。我國企業必須轉變觀念,充分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國內外兩個市場,努力研制、開發、生產和銷售科技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的產品。而這些轉變均有利於對我國自然資源和環境的保護。

4、關稅的降低壹方面可使我國企業更可能進口國外產品作為原料,有利於緩解國內的環境壓力,另壹方面對中國出口非資源型農產品,如水產品、蔬菜果品、部分畜牧產品等十分有利。增加進口大量占用資源的基本農產品,有利於土地資源短缺的沿海發達地區進行農業結構調整,保護自然生態環境。

當然加入WTO對我國環境發展也有壹些不利影響,主要體現在:由於環境標準的差異而導致的環境汙染的擴散;由於投資的擴張而導致的對環境要素消耗量的增加;由於運輸的大量增長而導致道路擴建、動植物資源減少和運輸汙染增多;貿易自由化註重資源的現時收益,忽略長遠的環境與成本。我們已經加入WTO,今後要做的就是揚長避短,充分發揮積極因素,減少負面的影響。

三、中國加入WTO“綠色貿易壁壘”的形成

烏拉圭回合談判結束以後,關稅進壹步降低,傳統的非關稅的逐步拆除,用關稅和傳統的非關稅來限制進口的余地已經很小。與此同時,隨著發達國家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更加註重人體健康和周圍環境的質量,所以更青睞於對環境較為有利的產品,而對有害於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的產品則加以抵制。於是“綠色貿易壁壘”作為壹種非關稅壁壘便應運而生。所謂綠色貿易壁壘,也稱綠色壁壘,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壹國以保護環境為由而制定的壹系列環境貿易措施,使得外國產品無法進口或進口時受到壹定限制,從而達到保護本國產品和市場的目的。綠色貿易壁壘通常分為兩類:壹類是政府引導型的綠色壁壘;另壹類是非政府引導型的綠色壁壘。綠色貿易壁壘的內容主要包括環境進口附加稅、綠色技術標準、綠色環境標準、綠色市場準入制度、消費者的綠色消費意識等方面的內容。將環保措施納入國際貿易的規則和目標,是環境保護發展的大趨勢。由於西方國家的公眾和政治家對環境的關註,環境保護逐漸成為服務於各國貿易保護主義政策的壹種武器,而且成為在國際貿易談判中討價還價的籌碼。

“綠色貿易壁壘“給我國企業帶來的貿易影響是深遠的:首先,由於經濟、技術信息等方面原因,我國實施ISO14000等環境標準的速度以及規模將大大滯後,這將影響到我國產品的市場準入和競爭力;其次,由於產業結構的不同,我國高汙染行業較多,而這些行業實施ISO14000需要的環保投入很大,這在短期內將影響發展我國企業的競爭力;再次,由於我國企業的規模普遍較小,銷售額較低,缺乏雄厚的資金和高素質的人員,而實施環境治理的費用昂貴,銷售額較小的企業無力承擔這些費用;最後,由於制定ISO14000系列標準的各技術工作組均是發達國家的人員,他們在制定標準時往往只考慮自身利益而忽視發展中國家的國情,會給發展中國家的企業提出超出實際情況的要求。

四、加入WTO在農業貿易經濟中的意義

從世界135個經濟體先後加入關貿總協定到世界貿易組織的多邊組織,迄今沒有壹個成員退出,30多個經濟體正在努力申請加入和我國13年孜孜不倦的努力可以看出,加入多邊組織對壹個國家的長遠發展具有很大的積極意義。盡管中國為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需要付出壹定的“入門費”,為此可能產生壹定的臨時性的負面影響。但只要我們拿出應對措施,正面影響壹定會遠勝於負面影響:

1.有利於中國更快、更好地融入國際經濟社會。

世界經濟壹體化、全球化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主流,加入這個主流,可以充分分享國際分工利益,與世界先進經濟技術同步前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可以幫助中國經濟更好地融入國際經濟社會,更好地利用國際資源和國際市場的優化資源配置功能,發展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2.有利於維護我國的經濟利益。

WTO是三大全球性國際經濟組織之壹,被稱為“經濟聯合國”。WTO具有制訂和管理世界經貿秩序的作用,目前WTO規則主要由美歐等發達國家制訂。加入WTO,將使我國在國際經濟舞臺上擁有更大的發言權,可以為建立公平合理的國際經濟新秩序,維護包括我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的利益,作出更大的貢獻。

3.有利於推進我國經濟體制改革。

WTO是以市場經濟為基點的壹整套多邊秩序。加入WTO,與我國建立市場經濟方向的改革目標相壹致。可以鞏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並以WTO規則為參照,有力推進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全和完善。

4.有利於擴大出口貿易。

加入WTO後,我國可獲得多邊、穩定、無條件的最惠國待遇,並以發展中國家身份獲得普惠制等特殊優惠待遇,有利於實現市場的多元化,使我國出口貿易有較大的增加,短期內紡織品服裝的出口將受益最大。由於目前中國尚不是WTO的締約方,中國的出口商品常常受到歧視性待遇,比如在壹些國家我國不能獲得普惠制待遇,在有的國家被實施配額限制,還有壹些國家以中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在反傾銷案中主觀選定類比國價格或生產成本作為測算中國出口商品傾銷率的依據,致使針對中國的反傾銷案不斷增多。加入WTO後,當與其他國家發生貿易糾紛時,可以通過WTO貿易爭端解決機制,比較公正、合理地解決貿易爭端,維護我國國家和企業利益。

5.有利於引進外資。

加入WTO,實施WTO的有關協議,中國的國內市場,尤其是服務市場將更加開放;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產品外銷比例將不再適用;外匯平衡制約不復存在;外經貿政策的透明度增加;中國將給予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這樣,隨著投資環境的進壹步改善,外國直接投資的總量將大幅增加,投資方式實現多樣化,從而大大活躍投資市場,擴大生產規模,有力地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6.有利於激發中國企業的競爭意識。

加入WTO後,將有更多的外國跨國公司進軍中國市場,從而將強化競爭機制,激發中國企業的競爭意識,迫使國內企業註重研究開發和對品牌的培育,加大技術投入,竭力提高員工素質和企業管理水平。競爭的壓力會促使國有企業加快經濟結構和產品結構的調整,加速改制、重組、聯合、兼並的進程。由於進口原材料價格的下降,有利於降低某些企業的生產成本,從而提高他們的競爭能力。

7.有利於我國技術進步。

我國是壹個發展中國家,迫切需要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由於我國不是WTO的締約方,目前主要工業發達國對我國實行技術出口管制,同時由於我國未參加WTO知識產權保護協議,外國企業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環境尚存疑慮,不願向我國出售先進技術。加入WTO後,我國在獲得高新技術產品和先進技術方面的條件將大大改善。

8.有利於國民生產總值(GDP)的增長。

據國外專家估計,加入WTO,中國的GDP可增長2~4個百分點。

9.有利於擴大就業機會。

加入WTO後,投資和出口的規模將進壹步擴大,從而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五、打破“綠色壁壘”應對的措施

面對綠色壁壘,當務之急是國內企業應該迅速熟悉和掌握WTO規則;政府和行業協會應該抓緊時間建設自己的標準體系、檢測機構,進行人員培訓等,必須確定中國產品的標準體系,盡快與國際接軌。由此應采取以下措施:

1、為了打破這種“綠色壁壘”,我國企業和政府組織首先應充分利用WTO的相關協議和條款來維護自身的正當利益。目前,世界貿易組織協議處理環境問題的有關條款包括:壹、關貿總協定第20條:影響貨物貿易保護人、動植物生命或健康的政策,在壹定條件下豁免正常的關稅總協定紀律。二、技術貿易壁壘(即產品和工業標準),和衛生及植物衛生措施明確認同環境目標。三、農產品:環境計劃豁免補貼削減。四、補貼和反補貼:為適應新的環境法,允許補貼達到公司成本的20%。五、知識產權:對危及人、動植物生命和健康,或嚴重破壞環境的專利,政府可以拒絕發證(知識產權協議第27條)。六、服務貿易總協定第14條:影響服務貿易保人、動植物生命或健康的政策,在壹定條件下豁免正常的服務貿易和紀律。

2、應建立和調整我國可持續貿易體制。要改變大量消耗資源、能源、環境汙染的傳統發展模式,加大推廣綠色增長模式的力度;在出口方面,通過建立綠色產品生產體系,調整並優化出口產品結構,力爭在新興的全球環保技術、設備市場上爭得壹席之地;在進口方面,通過積極引進清潔生產技術和環保設備,提高環保產品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嚴格管制達不到環境標準的產品的進口,尤其要防止發達國家轉移工業垃圾。

3、應盡快做好產品標準化和質量認證工作。我國企業在這方面起步較晚,為了增強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當前應抓緊做好以下工作:宣傳和督促企業積極采用國際標準,特別應重視ISO14000對國際貿易的深遠影響;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和產品更新;提高產品的外觀美學質量;為企業在國際市場上提高競爭力提供信息服務;積極創造條件,實行產品認證制度。

結束語

能否真正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中國"入世"所面臨的最為主要的問題之壹。為了達到持續發展的目的,國際社會和各國國內都通過了壹系列環保條約和法規,並且世貿組織也極力要求將貿易與環境兩者緊密掛鉤,這對我國的環保現狀而言,是壹個嚴峻的考驗。只有進壹步完善環境資源立法,加強環境執法,特別是制定與實施與國際標準相關的法規,才能更好地增強參與國際貿易和保護環境的能力,協調自由貿易和環境保護的關系,可持續發展才能實現。

參考文獻

[1] 程述鵬.農業生態學.教育出版社.2002.

[2] 仵耀華.WTO對中國農業的影響.科技出版社.2005.

[3] 廖允成.WPO與中國農業.經濟報.2005.10(6):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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