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復審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申請書》,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由網絡生成後打印;
2、企業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
3、附件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2)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情況說明、企業在職人員花名冊;
(3)經具有資質並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研究與開發費用、近壹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4)企業近三年獲得授權的自主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其中:通過受讓、受贈、並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變更證明;通過獨占許可方式取得的,需附獨占許可協議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備案證明;
(5)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及證明材料(如:國內外申請的知識產權、技術合同、技術訣竅等);
(6)研發活動證明材料(如: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等證明材料)及體現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的證明材料。
如何知道高企申報審核的結果?
答:可以通過高企申報材料列表頁的“狀態”來判定申報材料的審理狀態:(1)已提交:申報材料提交給認定機構,還未處理;(2)已受理:認定機構已經處理了該申報材料,受理環節意見為“通過”;(3)已評審:認定機構組織專家評審,且專家綜合意見為通過;(4)已認定:認定機構在認定環節意見為“通過”;(5)備案中:認定機構已將申報材料報備給火炬中心,火炬中心已經進行了初步處理,這時候,企業去高企證書查詢裏可查詢到高企證書編號;(6)已備案:火炬中心已經給該企業發送了證書,並且留存了記錄,企業正式成為高企,可查詢到高企證書編號、發證日期、結束日期;(7)申報材料被退回:在受理環節意見為“退回”,企業可重新修改申報材料,再次提交;(8)已退回:在受理環節意見為“不通過”或企業被確認為黑名單企業,並從黑名單中“復活”或者“打回企業”,企業本年度失去高企申報資格;(9)鎖定:企業被確認為黑名單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