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可享受十二項優惠政策。
1,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就業創業證》(註明“畢業年度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度,即2月1日至1日)設立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三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的限額依次扣除。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扶持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
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想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金額65438+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優惠利率,結合風險分擔,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優惠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畢業2年內的普通銀行、數字通信類高校學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自首次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登記、證照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
大學生創辦的小微企業,在畢業年度招用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畢業學年(即畢業前壹年7月1日起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大學生,根據其創業培訓或就業創業資格證書,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
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可以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免費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創業指導、融資服務、後續扶持等“壹站式”創業服務。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
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7.創新人才培養
創業大學生可以享受到各地高校實施的壹系列“卓越計劃”、科教結合的協同教育行動計劃等。,以及跨專業開設的創新創業教育交叉學科課程和實驗班,以及跨部門、跨學科、跨學科的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新機制。
8.開設創新和創業教育課程。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高校挖掘和豐富的各類專業課程和創新創業教育資源,以及面向全體學生開發的研究方法、前沿學科、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必修課和選修課,享受各地區、各高校資源享受的海量開放網絡課程、視頻開放課程等網絡開放課程,以及網絡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體系。
9.加強創新創業實踐。
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可以享受大學科技園、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類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等面向全體學生開放的科技創新資源和開創性實驗教學平臺。參加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專項比賽,以及大學生成立的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提升創新創業實踐能力。
10,改革教學制度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高校建立的自主創業大學生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以學生的創新實驗、論文、專利、自主創業等內容轉換為學分,將學生參與項目研究和項目實驗認定為課堂學習的新探索。同時,我們還享有壹系列客觀記錄和量化評價學生創新創業活動的教學實踐活動,如為有意願和潛力的學生提供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等。優先支持參與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
11.完善學籍管理規定。
有自主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可享受高校實行的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度,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12,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
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可以享受全國各地高校提供的持續幫扶、全程指導、壹站式服務。以及地方和高校信息服務平臺,為學生提供國家政策和市場動態的實時信息,以及對接創業項目、知識產權交易等服務。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可享受因地制宜建設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以及相關培訓指導服務。
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1)工商部門的優惠政策:
1,5年內從事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3年內免收登記費、管理費和證照費。
2.大學畢業生3萬元開公司可以註冊。允許投資者註冊初始註冊資本的65,438+00%,其余可在三年內全部到位,允許貨幣出資不超過30%。
3.高校畢業生辦理工商登記時,只需提交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無需提交相關產權證明,允許以自有或租賃房屋作為經營場所。
4、高校畢業生創辦公司或個體工商戶,憑《畢業證》、《登記卡》、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享受優惠政策。
5.從事建築、娛樂、房地產銷售、土地使用權出讓、廣告、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10行業經營活動的高校畢業生不享受政策減免。
(2)稅務機關的優惠政策:
1.學生通過勤工儉學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2、普通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及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所得,免征營業稅。
3、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從獲利年度起免征企業所得稅2年;免稅期滿後,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4、新辦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普通高校畢業生超過企業總數60%的,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批準,可免征企業所得稅3年;免稅期滿後,新安置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占企業職工總數30%以上的,可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2年。
5.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從事技術轉讓以及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6、地方稅務部門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月營業額低於5000元的,免征營業稅。
(3)小額貸款優惠政策:
1.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自主擇業。創業過程中自籌資金不足的,憑《Xi城鎮失業人員登記證》和高校畢業證書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壹般為3-5萬元,最長不超過2年。到期還款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期。延期壹年,延期期間不打折。經營周期較長的項目,貸款期限可延長至3年,無需展期。創業項目有壹定規模和發展前景,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到8萬元。合夥企業、組織機構創業,貸款最高不超過10筆,貸款金額不超過50萬元。
2.對持有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Xi城鎮失業人員登記證》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微利項目是指國家限制的建築、娛樂、銷售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出讓、廣告、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以外的項目)的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財政部門給予100%的優惠,延長期不予延長。
3.小額擔保貸款還款方式靈活,可以隨本隨還,也可以分期還款,還可以提前還款。具體辦法由貸款銀行和借款人約定,並列入合同。提前歸還貸款本息的,提前歸還部分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收;不能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銀行可按規定計收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