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術轉讓收入:指企業技術創新成果通過技術貿易和技術轉讓取得的收入;
2.技術承包收入:包括技術項目設計和技術項目實施收入;
3.技術服務收入:指企業利用自身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向企業外部的社會和用戶提供技術解決方案、數據處理、測試分析等各類服務所取得的收入;
4.委托科研收入:指企業承擔社會各方面委托研究開發、中試和新產品開發取得的收入。
高科技收入占多大比例?
1,具體比例
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要求企業科技產品或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60%。當然,這裏的收入並不全是產品收入,其他與核心技術或知識產權相關的收入也包括在內。
2.技術性收入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收入比例,不僅指生產的技術產品收入,還包括技術性收入,如技術轉讓收入、技術服務收入、委托研發收入等,都計入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收入。
3、總收益的定義
在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過程中,還界定了企業總收入,即指企業總收入減去不征稅收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計算。
法律依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壹條規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必須註冊壹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捐贈、兼並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起核心技術支撐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企業的主要產品(服務)起核心支撐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範圍。
4.企業中從事R&D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近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同期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6、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滿足相應要求。
7.企業申請確認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