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地理標誌;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權利人就前述客體享有的專有權利,是知識產權。
二、含義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壹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它主要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
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壹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識產品,是壹種無形財產或者壹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壹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三、知識產權的重要性
1、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保證企業的經營安全。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企業大多處於科技創新的前沿,通過科技研發,生產出適合市場需求的產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可以使企業獨享知識產權帶來的市場利益,免於知識產權的流失,規避侵權風險,保證企業的經營安全。
2、加強知識產權工作能夠保證企業研發投入的安全。企業在進行科研立項和自主研發時,通過對知識產權信息的分析利用,及時了解所屬領域的知識產權狀況,避免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造成“無效”研發,浪費人力、物力和財力。
3、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提高產品市場附加值。企業通過生產、銷售自主知識產權產品,能夠提升企業形象,增強市場競爭能力,甚至取得市場定價話語權。
4、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提升企業在合資合作和商務談判中的地位。企業利用自主知識產權可實現增資擴股、質押融資、許可使用、建立產業聯盟等,提高企業在合資合作和商務談判中的地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