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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設計合同範本(1)

雇主: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經_ 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遵守。

第壹條項目名稱、規模、投資和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 _ _ _項目的設計工程,建築安裝面積_ _ _ 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_ _ _ _萬元,施工場地_ _ _ _處。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之前,在_ _ _ _ _ _ _ _ _ _ _之前 甲方應在_ _ _ _ _ _ _進行施工圖的設計,提供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和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必須保證上述材料的質量,不得隨意更改。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設計文件的審批。

3.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相關施工單位,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生活便利。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由於特殊技術需要,他們將進行測試,所有需要的費用和在其他地方與甲方合作的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復制、重復使用或擴大施工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 _ _ _ _ _ _前將初步設計文件交付給甲方;_ _ _ _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 _ _ _ _ _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份,技術設計文件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份。甲方需要增加文件數量和樣板費,另行收費。乙方必須在_ _ _ _ _ _ _前向甲方提交所有設計文件(包括預算文件和材料設備清單)..

(對於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期設計。設計條件具備後,雙方應簽訂階段設計合同,明確甲方在各階段應提交的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以及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前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的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乙方負責在原任務書範圍內進行必要的修改。

4.設計單位應當配合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工程施工,在施工前進行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預算修改,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終止

1.如果甲方因故要求修改項目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返工修改工作日,並額外支付每個工作日_ _ _元的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返工工作量的百分比計算。

2.原任務書有重大變更,需重做或修改設計的,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審批機關的書面意見,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合同。已支付的設計費應按前條規定的方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設計費不予退還,設計費按現階段實際消耗的工時增加結算,合同關系終止。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方式

設計合同生效後_ 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設計費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該定金作為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 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 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部設計費(對於設計周期長的大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在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單獨撥付)。

第六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項目投資控制數內,如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節約了項目投資,可從節約的投資中提取_ 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未能按時、準確地提供相關設計資料,導致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可推遲設計文件的交付日期,甲方還應根據乙方實際損失的工作日,每天額外支付設計費元..

3.如果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甲方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延誤,每延誤_ _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設計費_ _%的違約金(甲方可從設計費中扣除)。

5.如因乙方設計質量差造成返工,乙方應繼續改進設計任務,並根據造成的損失和浪費減少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失誤造成的重大質量事故,乙方除免除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支付相當於直接損失部分設計費的賠償金。

第七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於年月日簽署後生效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相抵觸。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屬於同壹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或者不屬於同壹部門的,可以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正本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的副本以_ _ _ _ _ _ _ _ _ _的形式出現

雇主(甲方):設計師(乙方):

代表:_ _ _ _代表:_ _ _ _

聯系人:_ _ _ _聯系人:_ _ _ _

通信辦公室:_ _ _ _通信辦公室:_ _ _ _

電話或電報:_ _ _ _電話或電報:_ _ _ _

開戶銀行:_ _ _ _開戶銀行:_ _ _ _

賬號:_ _ _ _賬號:_ _ _ _

完成於_ _ _ _ _ _ _ _ _ _ _

工程設計合同範本(2)

項目名稱:_ _ _ _ _ _ _ _項目地點:_ _ _ _ _ _ _ _合同號:_ _ _ _ _ _ _ _(由設計人填寫)設計證書等級:_ _ _ _ _ _ _ _雇主:_ _ _ _ _ _ _ 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雇主: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設計師: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 _ _ _ _ _ _ _ _ _的工程設計

第壹條簽訂本合同的理由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條例》。

1.2國家和地方關於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法律法規。

1.3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基礎

2.1業主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中標設計文件

2.2業主提交的基礎數據

2.3設計方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權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相互解釋。如果合同文件中有任何含糊不清或不壹致之處,應按以下優先順序進行判斷:

3.1合同

3.2中標函(文件)

3.3雇主的要求和委托書

3.4投標

第四條合同項目名稱、規模、階段、投資、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相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的份數、地點和時間

第7條費用

7.1雙方同意本合同設計費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約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雙方應在初步設計批準後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預算計算設計費。項目建設過程中如遇預算調整,設計費也應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定金為_ _ _ _ _ _ _ _ _ _ _萬元(合同結算時定金作為設計費)。

8.2在設計人提交_ _ _ _ _ _ _ _ _ _份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之後,發包人按設計人完成施工圖工作量的比例,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分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50%。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為支付相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雇主的責任

9.1.1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和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相關標準進行設計。

如果發包人超過規定期限15天內提交上述資料和文件,設計人應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順延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和文件超過15天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和條件,或提交的資料有誤,或提交的資料有較大修改,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的,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消耗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除非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明確相關條款。

在簽訂合同之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應就其為發包人所做的所有設計工作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9.1.3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解除或終止合同,設計人未能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如果設計工作已經開始,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壹半。超過壹半的,按該階段設計費全額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開始設計的標誌。如果沒有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始和文件的交付。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壹天,承擔應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如果延誤超過30天,設計方有權暫停下壹階段工作的執行,並書面通知發包人。設計文件未經發包人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批準,或合同工程暫停,發包人應支付應付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應取得設計人同意,且不得嚴重偏離合理的設計周期,發包人應支付加班費。

9.1.7發包人應為派駐現場的設計人員提供工作、生活、交通便利和必要的勞動保護設備。

9.1.8發包人負責解決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門標準圖和地方標準圖。

9.1.9取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辦公室回復等。)供本項目外國專家在設計方辦公室工作。

9.2設計師的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照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和標準進行設計,並交付設計文件(9.1.1.2,9.1.4,9.65438),對提交的設計文件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 _ _ _ _ _ _ _ _ _ _年。

9.2.3負責審查外商的設計資料,並負責合同日期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文件中的遺漏或錯誤。因設計人的設計失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的,設計人除采取補救措施外,還應免除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賠償金額由雙方約定為國際損失的%。

9.2.5由於設計人的原因造成設計文件交付時間的延誤,每延誤壹天,減少該項目應付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文件交付後,設計人應按要求參加相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負責根據審查結論對不超出原範圍的內容進行必要的調整和補充。設計人應按合同規定在壹年內交付設計文件,並開始工程建設,負責向發包人和建設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參加竣工驗收。如工程在壹年內未開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並可根據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費用數額由雙方約定。

第十條保密

雙方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將對方的資料和文件修改、復制或轉讓給第三方或用於合同以外的項目。如出現上述情況,披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壹切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11條仲裁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時,發包人和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雙方同意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仲裁。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也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2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當發包人要求設計人長期派專人到施工現場配合解決相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應為本合同項目服務至建築安裝結束。

12.3在本工程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和設備的生產廠家或供應商。雇主需要設計師配合建築材料。訂購設備加工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進口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到竣工投產的各個階段都應有承擔相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與。出國費用由雇主支付,但制造和裝配費用除外。

12.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如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時間為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12.8本合同生效後,向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有必要時,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驗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12.9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雙方認可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雇主名稱:設計者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項目經理:(簽字)

磚房: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珍:傳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法醫意見:

(蓋章)(蓋章)

記錄號:?處理人:

申請日期:年月日?驗證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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