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公安情報學學科的關鍵是把握公安情報活動的過程,突出公安情報工作的特殊性。在公安警務領域,情報的作用是準確掌握犯罪分子的動向和態勢,通過構建從信息獲取、信息傳遞、信息分析研判、信息決策的“數據鏈”,實現對犯罪目標的快速反應和精確打擊。公安情報的研究內容應以“情報引領警務”為主題。
以下是公安情報學的研究重點:壹、公安信息的獲取。
情報獲取是公安情報工作的基礎,為情報分析判斷提供數據來源和支持,貫穿於整個情報活動。公安情報的獲取分為情報收集和情報整理兩部分。情報收集是原始情報和數據的獲取。信息整理是根據信息來源的可靠性和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對原始信息、調查材料和案卷進行分級,並按照壹定的信息組織規則進行保存,為偵查破案提供信息支持和“二次”獲取。公安情報獲取的研究內容包括公安情報來源分布、獲取公安情報的方法和手段、公安環境調查、公安基礎數據規劃和情報數據庫建設、公安情報獲取的標準和識別、公安情報的語言和編碼等。第二,公安信息的分析判斷。
文件[14]認為“情報的分析判斷,是根據現有的數據和信息,對目標行為的現實性和發展可能性的分析和推測。...是對目標未來行為的預測和評價...情報的分析判斷是情報工作的中心環節,也應該是情報學研究的中心。”情報學不同領域的區別在於運用不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來完成對信息的分析和決策。公安情報學專業本科生不僅要有紮實的公安學等社會科學知識,還要掌握多種信息處理和分析工具與方法。信息分析和判斷是壹項實踐性和動態性的工作。在教學方法上,要求掌握信息研究的方法和分析工具。在此基礎上,要突出案例教學和實踐教學,培養學生在模擬情景中的信息處理、分析、判斷和決策能力。案例的選擇應涵蓋公共安全和警務的所有方面。這種教學方法也符合情報學專業的實踐特點。這部分研究內容包括:公安情報分析方法、公安情報定量分析方法與建模、情報決策與博弈論、運籌學等。第三,公安信息系統的設計與開發。
公安部門借助現代信息技術,可以快速實現信息的處理、存儲、組織、搜索查詢、傳遞等信息交換過程。公安信息系統是處理、加工、查詢、傳輸和輔助決策的信息系統。情報學自誕生以來,壹直沿著信息技術發展的軌跡前進。信息技術發展的每壹步都會把情報工作的實踐推向壹個新的高度,極大地豐富情報學的研究內容。信息技術的使用和信息系統的開發與應用不僅是情報學的驅動力,也是情報學追求的目標。研究內容包括:公安信息系統設計與開發方法、犯罪信息分析系統、決策支持系統、重大事件調查與自然災害支持系統、指紋識別系統、犯罪手段計算機系統、車輛與駕駛人許可信息系統、姓名與身份索引計算機系統、多媒體信息系統、情報預警系統、智能信息系統、數據倉庫與數據挖掘技術、情報處理與組織、情報檢索、公安信息聯動共享機制研究。第四,公安信息安全管理和反情報工作。
公安機關有組織、有目的地開展積極的預防和防禦活動,防止信息和情報機構的工作條件和內部事務被泄露、竊取或破壞。主要論述公安反情報的內容、特點和意義,情報安全的組織和制度建設,公安機關安全保密意識的培養和強化[15]。研究內容包括:公安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反情報方法、網絡信息安全技術。第五,公安信息系統和政策法規研究。
公安信息系統包括公安信息檔案管理系統、情報機構管理系統、情報人員管理和保障系統、情報隊伍教育和建設系統。信息政策法規是公安信息系統實現政策導向和法律規範的法令、措施和方法,是公安信息系統法制化的過程。研究內容包括:中外公安情報制度比較、公安情報制度設計、公安情報政策法規研究(如臥底偵查法研究)、公安情報機構管理、基層公安情報人員社會保障制度、公安情報教育等。通過以上五個方面的歸納和分析,可以看出公安情報學是壹門綜合學科。顯示在:
壹是運用公安情報學的基礎理論和公安學、偵查學、統計學、分析與決策學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獲取、分析、判斷信息內容,為決策和行動提供信息支持;
二是利用現代計算機技術、通信技術等信息科學,設計開發信息系統和數據庫,實現信息的加工、組織、傳遞和共享;
再次,運用行政管理學、組織行為學等管理科學,制定公安情報工作制度,確保公安情報活動安全。這就形成了公安情報學研究的三維結構。
-商業層面(情報獲取和分析)。包括公安信息的獲取、公安信息的分析和判斷;
-技術層面(對情報活動的技術支持)。包括公安信息系統的設計和開發;
——管理維度(信息工作的制度保障)。包括公安信息安全管理和反情報工作、公安信息系統和政策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