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原來申請的時候就是由代理所幫妳申請的,那妳不需要進行地址變更,因為相關文件都是發給妳的代理所的
如果妳是自己申請的,當初留了聯系人信息,那建議妳還是做壹下變更
妳可以自己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網站上下載“100016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然後按要求填寫
妳的情況,只需要填寫第1欄,和後面的申請人、聯系人事項
然後附上妳的營業執照地址變更後的復印件,加蓋公章之類的
連同文件壹起寄給國家知識產權局
因為不是專門從事這方面工作的,但是還是知道收費沒那麽貴的,其實國家知識產權局有明確規定收費標準,妳的屬於變更申請人(專利權人)的信息,需要每件專利繳納200元的變更費用
針對壹項專利申請(或專利),申請人在壹次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手續中對同壹著錄項目提出連續變更,視為壹次變更。申請人請求變更發明人和/或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應當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200元,請求變更專利代理機構和/或專利代理人的,應當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50元。
例如,在壹次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手續中申請人請求將壹件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從甲變更為乙,再從乙變更為丙,視為壹次申請人變更,應當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200元。若同時變更發明人姓名,申請人也只需繳納壹項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200元。
又如,在壹次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手續中申請人請求將壹件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從甲變更為乙,同時變更專利代理機構和代理人,申請人應當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200元和代理機構、代理人變更手續費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