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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變更後 必須要做商標註冊變更嗎

是的,必須變更,公司名稱變更的話,商標也要做相應的變更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

根據現行《商標法》四十壹條規定:“註冊商標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商標的變更,是指變更註冊商標的註冊人,註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申請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要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按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稱為商標變更。

擴展資料

公司變更:

1、《公司法》第七條規定,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2、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即公司設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但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3、公司變更的事項類型包括: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公司組織形式、股東信息、公司合並分立等。

4、《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其中,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而未取得批準,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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