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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資半年以上,沒錢發,可以馬上離職嗎?

公司拖欠了半年多,沒錢發。它能馬上離開嗎?這個問題涉及到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的處理。我從以下幾個方面為妳分析壹下:

公司拖欠工資是否構成違法行為?

勞動者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1.公司拖欠工資是否構成違法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的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是違法的。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無故不支付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因此,公司無正當理由超過半年未支付工資的,構成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勞動者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企業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壹、與公司協商溝通,要求公司按時足額發放工資,並保留相關證據,如工資單、銀行流水、溝通記錄等。

-其次,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或舉報,要求勞動監察部門介入調查處理,依法責令公司支付工資和賠償金。

——再次,如果投訴或舉報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提供相關證據。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後,如果公司有支付能力卻不支付,或者通過轉移財產、藏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勞動報酬。,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這時候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刑事責任。

3.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所以,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半年以上,無錢支付,又沒有正當理由和整改措施,那麽就是沒有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例。這種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簡而言之,公司拖欠半年以上工資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各種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所幫助,也祝妳早日解決問題,有壹份滿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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