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公司員工應采取哪些措施,防範軟件版權侵權風險

公司員工應采取哪些措施,防範軟件版權侵權風險

公司員工應采取以下措施,防範軟件版權侵權風險:

1、對公司員工進行有關知識產權的普法教育,使員工對使用盜版軟件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有比較清楚的認識, 只有普遍提高公司員工的版權意識,公司才能有效地杜絕使用盜版軟件;

2、主動對公司使用軟件的情況進行全面自查,看是否存在使用盜版軟件的情形,如果在公司的電腦中確實安裝有盜版軟件,可先對不同類型的盜版軟件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分類;

3、尋求比較少的投資盡快實現公司軟件正版化的途徑。即根據上述自查的結果,盡快購買國產正版軟件來取代各種盜版軟件。最後,壹旦出現企業侵犯他人公司的軟件著作權糾紛時,需要盡快實施事後補救機制,妥善解決矛盾糾紛。

法律依據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第二十三條 除《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或者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件的;

(二)將他人軟件作為自己的軟件發表或者登記的;

(三)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件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件發表或者登記的;

(四)在他人軟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件上的署名的;

(五)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件的;

(六)其他侵犯軟件著作權的行為。第二十四條 除《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本條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社會公***利益的,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並可以沒收主要用於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復制或者部分復制著作權人的軟件的;

(二)向公眾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傳播著作權人的軟件的;

(三)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軟件著作權而采取的技術措施的;

(四)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軟件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

(五)轉讓或者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件著作權的。

有前款第壹項或者第二項行為的,可以並處每件100元或者貨值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或者第五項行為的,可以並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

  • 上一篇:工商局是做什麽的?
  • 下一篇:豬糞怎麽發酵,就是在發酵前給豬糞裏加點東西。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