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收費標準各地不統壹。現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公證服務收費標準壹、 證明法律行為(壹)證明合同、協議。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標的額 (1)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4)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6)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7)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它經濟合同標的額 (1) 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 (2)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3)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4)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6)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7)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8)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9)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證明民事協議 (1)非財產性民事協議 如:贍養協議、扶養協議、變更扶養權協議、寄養協議、監護協議、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等每件收費200元 (2)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協議 如:家庭財產分割協議、遺產分割協議、民間借貸或還款協議、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夫妻財產約定協議、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等每件收費400元 (二)證明收養關系 1、生父母***同送養的每件收費500元 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800元 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1000元 4、事實收養每件收費1000元 (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 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壹) 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每件收費80元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500元 (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費400元 (四)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每件收費200元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每件收費800元 3、對物的保全 (1)不動產保全每件收費1000元 (2)其他物證保全每件收費400元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每件收費1000元 (五)制作票據拒絕證書每件收費400元 三、 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壹)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每件收費500元 (二)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每件收費500元 2、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如:文書的副本、節本、譯本、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及法律文書上的簽名、印鑒屬實等每件收費80元 四、 提存公證 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 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 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的效力 1、遺囑公證每件收費400元 2、保管遺囑10元/件/月 3、清點遺產按第七項標準收費 4、保管遺產協商收費 5、確認遺囑效力每件收費500元 七、 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1、公民個人每件收費450元 2、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每件收費2500元 八、 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1、公證監督類 (1)拍賣每件收費2500元 (2)招、投標每件收費2500元 (3)評獎、開獎類公證每件收費2500元 (4)商品抽樣檢測每件收費900元 (5)其它每件收費1800元 2、聲明書、委托書等公民個人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每件收費200元 九、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 1、保管文書10元/件/月 2、公證抵押登記每件收費400元 3、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代辦費每件收費400元 4、與公證事項相關的認證代辦費每件收費100元 5、代擬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 (1)民事類 每件收費100-180元 (2)經濟類 每件收費500-900元 6、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 (1)民事類 每件收費50-100元 (2)經濟類 每件收費200-500元 7、解答法律咨詢 50元/小時(不足壹小時按壹小時計算) 十、 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1、證明行政性合同、協議 如:計劃生育協議、宅基地使用協議等 每件收費30元 2、譯文代辦費 每件收費20元 3、公證書副本 (1)無譯文的副本 10元/份 (2)有譯文的副本 20元/份 4、公證卷宗查檔 50元/卷/次 5、常年公證法律顧問由公證處與申請人簽訂協議,協商收費。 6、對大宗、復雜的法律事務提供綜合性公證法律服務協商收費 7、出具法律意見書協商收費 十壹、依《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七條應由申請人支付的鑒定費、評估費、差旅費、調查費等,應由申請人支付 采取實報實銷或定額包幹的方式,具體方式由公證處與申請人協商並簽訂協議。 十二、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應收取手續費 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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