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關於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下列表述錯誤的有哪些?

關於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下列表述錯誤的有哪些?

答案:A、B、C

①《著作權法》第54條第二款規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故A選項錯誤,當選。

②《著作權法》第53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民事責任;侵權行為同時損害公***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無害化銷毀處理侵權復制品以及主要用於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違法經營額難以計算或者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四)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五)未經許可,播放、復制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的,故意制造、進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於避開、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或者廣播、電視上的權利管理信息未經許可被刪除或者改變,仍然向公眾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故B選項錯誤,當選。

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報請嘴最高人民法院批準,由若幹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故C選項錯誤,當選。

④《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幹規定》第2條第壹款規定:“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有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故D選項正確,不當選。

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選項。

  • 上一篇:顧問聘用合同書樣本5篇
  • 下一篇:廣西北部灣資本運營可以做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