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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重點實驗室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二章支出範圍

第四條專項經費的支出範圍包括重點實驗室直接使用的、與重點實驗室任務直接相關的開放運行費、基礎科研費和設備費。

(壹)開放運行費包括日常運行維護費和開放費。

1.日常運行維護費用是指為維持重點實驗室正常運行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辦公及打印費、水電氣及燃料費、物業管理費、圖書資料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護費、小型儀器設備、試劑及耗材的購置及更新改造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等。

2 * * *對外開放費是指重點實驗室為支持開放課題、組織學術交流與合作、享受對外開放研究設施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對外開放過程中與工作直接相關的資料費、檢測加工費、差旅費、會議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高級訪問學者經費等。重點實驗室固定人員不得使用開放項目經費。

(二)基本科研業務費是指重點實驗室圍繞主要任務和研究方向,開展持續深入的系統研究和探索性自主選題研究所發生的費用。具體包括資料費、檢測加工費、差旅費、會議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專家咨詢費、與研究工作直接相關的勞務費等。

(3)科研儀器設備費是指重點實驗室在正常運行並通過評估或驗收後,根據科研工作需要,每五年更新改造壹次儀器設備等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購買直接為科研服務的儀器設備;利用成熟技術對具有良好利用價值、直接為科研服務的儀器設備進行功能擴展和技術升級;與重點實驗室研究方向相關的專用儀器設備開發;為科學研究提供特殊功能和作用的配套設備和實驗配套系統的維護和更新。

第五條專項資金允許的勞務費是指支付給重點實驗室成員或相關課題組成員的無工資收入的勞務費(如在校研究生)和在重點實驗室相關工作期間的臨時工。

專項資金中差旅費的支出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會議經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嚴格控制會議規模、數量、標準和會期。

專項資金中咨詢費支出標準為:以會議形式組織的咨詢,專家咨詢費支出壹般參照高級專業技術人員500元-800元/人·日、其他專業技術人員300元-500元/人·日的標準執行。會期超過兩天的,第三天及以上的咨詢費標準參照高級專業技術人員300元-400元/人·日、其他專業技術人員200元-300元/人·日執行。以交流形式組織的專家咨詢,專家咨詢費的開支壹般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60元-100元/人、其他專業技術人員40元-80元/人的標準執行。

專項資金不得用於支付有工資收入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和福利費,不得用於支付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嚴禁以任何方式謀取私利。

依托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專項資金中提取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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