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6月10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文某特、鄭某傑、、黃某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15年6月至2019年初,被告人文莫特以公司名義經營網站(簡稱D站)。
在此期間,文專門聘請鄭某傑、林擔任公司在線部總監,負責網站播放、下載影視作品的技術管理;聘請黃為商務部負責人,負責網站廣告和招商工作。文莫特等人在d站運營過程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網站向公眾傳播。
運營期間,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傳播上海童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上海新創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許可的作品* * * 6000余件,並在網站上發布廣告牟利。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主要是指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所擁有的作品的鄰接權。
侵犯著作權罪是對上述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直接侵犯。同時,為了加強對著作權的管理,《著作權法》對作品範圍、著作權內容、所有權和保護期限、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法律責任等作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