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2.驗收範圍
餐飲經營單位和個人;
◇學校學生食堂、單位集體食堂;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出具證明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3.提供的資料:(A4紙打印,所附材料須加蓋公章)
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餐飲服務單位名稱預先核準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核準表)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資格證明:身份證明或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文件復印件。
◇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場地使用說明:房屋所有權證或租賃合同或經營場所證明。
◇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場地平面布置圖。
餐飲服務管理系統
餐飲服務管理機構人員名單
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復印件)
建設項目設計審查批準書
建設工程竣工中標通知書
衛生設施清單
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變更時提供)
4.程序和過程
申請人申請——辦證大廳衛生窗口受理——市衛生監督機構進行現場衛生監督審核,提出衛生監督意見——市衛生局審核,提出許可意見——辦證大廳窗口發證。
5.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發證決定;
6、驗收和審核地點
海口市政務服務中心電話:68522097
7、審批和發證地點
海口市政務服務中心電話:68522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