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當事人也可以到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設立的當地機構辦理。
記錄內容是:
(1)歸檔文件
(壹)商務部主管部門根據權限出具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書》和《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和生產能力證明》;
②加工貿易合同或合同復印件;
(3)加工貿易合同備案申請表和企業加工貿易合同備案報告;
(四)加工貿易中國家控制的商品,應交驗主管部門的許可證或許可證復印件;
⑤確定單耗和損失率所需的相關信息;
⑥其他需要歸檔的文件。
(2)登記在冊的貨物
(1)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不備;
(二)備案時需要提供進出口許可證或者兩用物項進出口許可證的商品(消耗臭氧層物質、易制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
(3)備案時需要提供其他許可證或批準文件的商品(如進出口音像制品、進口工業再生廢物等。).
(3)保稅金額
(壹)加工貿易合同項下經海關批準備案的料件,包括為履行產品出口合同而進口的、直接用於加工出口產品的產品。
產品與生產過程中消耗的合理數量的催化劑、觸媒、磨料、燃料充分結合。
(二)海關不予備案的料件,以及試運行料件和未列入清單的消耗性物料,不實行保稅,作為壹般進口貨物進口。
按章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