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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技廳的主要職責

河南省科技廳是省政府主管全省科技工作的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國家關於科技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全省科技發展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法規草案,推動科教興豫戰略的實施;研究全省科學技術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省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推進全省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二)組織編制全省科技發展的中長期和年度計劃。

(三)研究提出全省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學技術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指導全省科技體制改革。

(四)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優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集中統壹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科技專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的預決算。

(五)研究制定應用基礎研究和加速高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重大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科學技術研究計劃、科技創新項目和社會發展科技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六)加強高新技術產業化和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引導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管理省級重點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和省級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負責全省火炬計劃、星火計劃、成果推廣計劃等科技發展計劃指南的制定、組織和實施;管理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促進高新技術出口,制定相關政策措施。

(七)編制和組織全省科研基礎設施、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建設規劃和計劃。

(八)研究全省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才積極性的相關政策措施,為科技人才成長創造良好環境;組織科技管理幹部培訓。

(九)協調和指導我省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制定我省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計劃;受省政府委托,負責全省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出國培訓等審批工作。

(十)歸口管理全省軟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和技術出口審查、科技檔案、科技新聞發布、技術市場等工作;制定全省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計劃,協調全省科學普及工作;推動科技咨詢、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發展,促進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十壹)研究制定促進全省非國有科技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科技項目和其他非國有科技產業的管理;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審核科研機構的設立和調整。

(十二)管理河南省知識產權局的工作。

(十三)指導和協調省直部門和各市的科技管理工作;承辦省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的相關工作。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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