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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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黑格爾的歷史哲學:自由理念的發展
黑格爾的《歷史哲學》有大量歷史材料,但其當然不僅僅是壹種歷史綱要性質的輯錄。“歷史哲學只不過是對歷史的深思罷了”(黑格爾言)。Singer認為,這種“深思”可以解讀為把原始材料(歷史事實)呈現為壹種理性發展過程的壹部分,從而揭示世界歷史的意義——這蘊含著黑格爾的核心信念,歷史是有獨立意義的。廣義上講,這種意義可能是宇宙本身的目的;狹義來說,反思過去能使我們看清歷史的走向及其終極目標。如果該目標是積極的,甚至可以作為我們的奮鬥目標。
(1)東方:中國、印度、波斯三個東方帝國分別以家庭、種姓、神權為組織形式,都是“只有壹個人是自由的”,絕大部分人是服從者,不具備個人意誌。中國和印度的文明發展是有天花板的,君主專制與自然專制使得歷史發展到壹定程度就不再前進了。只有波斯帝國的組織基礎是由壹般原則、法律對君民進行普遍約束,即使君主在政治上是專制的,但這種統治是建立在理性基礎之上的,有發展的可能。黑格爾認為,波斯是真正歷史的開端。
(2)希臘:自由是與奴隸制並行不悖的。公民要想自由地生活、參加公民大會,就必須有奴隸來維持城邦的運轉。這種自由相較於東方就更明顯了:東方是壹個人的自由,希臘至少是壹群人的自由。·但是,這依然是不完全的自由,因為希臘人仍然會自然地遵從***同體、聽從神諭(這意味著自然界的偶然存在對精神存在著的自由選擇的支配),而沒有批判性的反思就無從談完整的自由。
(3)羅馬:擁有嚴厲紀律的羅馬常常和溫和的雅典相對照,這種紀律恰好是因為羅馬帝國是多民族國家,缺乏如同東方和希臘那樣的宗族結構或社會紐帶,才不得不由暴力維護團結。希臘的個體性觀念(蘇格拉底之死)傳到羅馬後,結合了其根源的政治與法制,個人權利成為了基本概念。羅馬帝國對個人自由高度認可,但這種認可是法律上或者形式上的(“ 抽象的個人自由 ”),真正的自由(“ 具體的個體性 ”)則被羅馬的暴力摧毀了。
黑格爾認為,基督教是特殊的——基督既是上帝的兒子,又是人,人的內部是有壹種無限價值和永恒使命的。這樣的“宗教的自我意識”啟發人們,人真正的家不是自然世界,而是精神世界。在基督教反奴隸制、反神諭、反習慣性道德的作用下,羅馬帝國的傳統終於被打破,基督教成為了羅馬帝國時期的國教。但是,黑格爾仍認為這是壹種停滯的、頹廢的基督教,用外表來”粉飾爛透了的組織“。
(4)日耳曼:黑格爾認為,宗教改革是羅馬時代以來唯壹關鍵的歷史事件。文藝復興讓人意識到精神存在,宗教改革則把人的精神內在、靈魂安寧與世俗金錢分割開來(路德抗議的“贖罪券”),宣告了 個人良知 的權利。黑格爾心中的日耳曼民族是質樸的、內心的,與基督有直接精神聯系。宗教改革堅持人的本和真就可以做真理的裁判,無需《聖經》之解讀,這也宣告了它的根本原則:“ 人天性就註定是自由的 ”。
黑格爾的歷史哲學,指向使所有的社會制度與理性的普遍原則相符合,讓壹切事物服從於清洗冷靜的理性之光,拒絕接受任何基於迷信或世襲特權的東西。總之,“世界歷史不過是自由理念的發展罷了”。如果從微觀上著手,讓個人根據良知自我管理,那僅僅是“主觀的自由”,難以避免與法律和道德的沖突;只有客觀世界也與主觀良好地結合,人才可以在主觀與客觀上同時自由——世界歷史也就達到了目標。但是Singer指出,這種統壹的世界是如何的,黑格爾並沒有指出。
二、黑格爾的政治哲學:自由與***同體
1. 以賽亞·伯林的《兩種自由概念》
消極自由:他人不能幹涉、強迫我做(或不做)某事時,我是自由的(不受外界力量幹涉的自由)——黑格爾稱其為形式的/抽象的自由。
積極自由:自我控制、自我實現——實質的自由
2. 康德的絕對律令
類比設置偏好權重的經濟學家。自由派經濟學家(根據自己的價值觀),和激進派經濟學家(追問個人偏好的 來源 ,不承認價值中立)。
黑格爾的思想接近於激進派,反對自由經濟社會觀,認為我們的需求和欲望由社會塑造,社會是歷史進程中的壹個階段——即自由是受歷史力量影響的。當人的欲望由外界給予或剝奪,人出於欲望行事也就不可能自由。
那麽人的自由究竟是什麽?康德的回答是理性,這是剝奪所有欲望後的結果,這個純形式要素就是道德律自身的普遍形式——“絕對律令”,它是最高的理性律令,也是最高的自由律令。只有依照絕對律令來行動才能是自由的,此時的自由行為具有真正的道德價值。康德倫理學的口號將其概括為 “為義務而義務 ”。自由就在於履行壹個人的義務,且履行不是由於外力,僅僅是因為義務本身(壹種“心甘情願”)。這裏的“義務”並非指法律或者道德給人的枷鎖,而是絕對律令,可以簡易理解為人的良知,這的確屬於人自由的壹個本質部分。黑格爾對於康德的義務自由觀很大程度地給予肯定:”在盡義務時,我是心安理得而且自由的“。
與此同時,黑格爾也有兩項反對:(1)道德律的空洞,只是說明壹致性或者不矛盾律,不能說明人的具體義務。黑格爾認為人何以語文都可以被納入壹種普遍形式,壹旦允許引入特殊的欲望,對普遍形式的要求會允許對不道德行為作辯護。(2)理性和欲望會處於沖突地位,自然欲望與本性變成了僅僅需要壓制的東西。康德也沒有為理性和欲望的對立給出可能的解決方案,這是壹種缺乏內容的理論。
3. 黑格爾的有機***同體
針對他對康德的批判,黑格爾將希臘生活的自然滿足與康德道德觀念的自由良知統壹起來。黑格爾認為,個體的滿足與自由之間的統壹是壹個有機***同體的社會特質相壹致的。用布拉德雷詮釋的語言即:人的欲望和需要由社會塑造,壹個 有機***同體會培養對其最有益的欲望 ,個體與有機體相互需要、不會分離。比起希臘的***同體,“這種有機***同體具有宗教改革並為康德的義務概念把握的人類自由的基本原則”。自由思想者只能效忠於他們認為符合理性原則的制度。因此古代***同體要求民眾遵守規則,可能僅僅因為這些規則符合習慣;而現代的有機***同體必須建立在理性原則的基礎上。這種理性原則與法國大革命般的理性建構也有所不同。
Singer這裏用了壹個建築規劃的例子:如果自發形成、野蠻生長的是舊居民區,那麽推平舊居民區、壹切用人的有限理性進行重構的城市規劃者就如同法國革命者,熱衷於把理性加諸於現實;分析舊居民區並對其不合理之處進行改造的是真正的黑格爾主義者,可以吸取過去的教訓並尊重 源於實踐適應 的超人理性。
黑格爾說,理性***同體是壹種立憲君主制——因為***同體運行需要決策,這種最終決策必須由壹個人的自由決策來表現。制度是否是最優解並不重要(事實證明的確不是),因為黑格爾談論的自由是更具有形而上學意義的:
Singer評價,黑格爾不是任何現代意義上的自由主義者,如反對選舉權和完全的言論自由,並且厭惡有民眾代表意味的東西。他強調 只有選擇是基於理性時,我們才是自由的 ,否則相當於將整個***同體的命運交給了偶然性。與之相對的民主制擁護者雖然也承認這壹點,但他們偏向於形式的自由——無論結果如何,選舉以及任何形式的公眾參與都是自由社會的關鍵要素。可以說,他更偏向於極權主義國家的那壹面,雖然他並不擁護。黑格爾只是“對任何人之間有可能達成和諧異乎尋常地 樂觀” 。
三、黑格爾的精神
Geist:心靈(mind)與精神(spirit)
黑格爾認為,認識是我們把握真理的工具,如果工具存在謬誤,我們也只能得到偏差的真理。現實中,我們觀察的是“ 經由媒介的實在 ”,而不是直接觀察實在本身(現代物理的例子:觀察會歪曲)。但黑格爾認為人是 不可能解脫 (抵消)這種工具偏差的,認識行為如果減掉,我們會壹無所知。我們必須要進行不斷的認識,同時需要認識到,每壹種知識形式在顯示自己達不到真正知識的過程中,都把我們引向了“ 決定性的否定 ”(determinate negation)。但這並非不可知論,也非空洞的懷疑論,因為這種否定是壹種現實存在,是有意義的:人只有認識到不完善的“某種東西”,才能走向下壹種意識形式。這也回答了為什麽世界歷史不過是自由觀念意識的發展史,以及為什麽歷史有必然性。達到真正的知識時,“意識將直接認識實在,並與之合壹”。簡而言之,真正的知識並 不是對實在顯現的認識 (這意味著否定了區分認識主體與被認識對象的哲學家,即自Plato以來的所有哲學家),而是 對實在本身的認識 。
1. 感覺經驗層面的確定性(感性確定性)
感性確定性僅僅是 記錄 的作用,不做任何加工(包括簡單的分類整理,如叫出某物的名字,它僅僅是確定該物的存在),是絕對確定性的知識。語言無法表達確定的知識,因為語言中飽含分類、判斷。這些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東西,只是“某種不真實的、非理性的的東西”,是人自以為知道的知識。但事實上,這只是純粹主觀的個人意見,只有通過公之於眾才能成為真正的知識。僅僅是經驗事物不能獲得知識,我們還要讓心靈在整理感官獲得的信息時更主動地發揮作用。
2. 自我意識
黑格爾把意識分為兩個階段: 知覺、知性 。這是積極性遞增的兩個過程,前者對經驗進行分類,後者是意識把規則加於實在的過程。在知性層面,人把自己構造出的東西(如力)作為需要理解的客體—— 意識在理解自身的創造物 ,意味著意識達到了 反思自身 的階段,這就是潛在的自我意識。
黑格爾的自我意識概念影響了馬克思主義與存在主義。意識需要對象,通過對照才能區分出自身。另壹個對象不單純是壹個必須被占有,從而作為外部對象被否定的對象,而是能夠占有自身,從而取消作為外部對象的它自身的另壹個自我意識。對此,Singer有兩種解讀:(1)人內心中有兩種自我意識,壹種存在時才能觀察到另壹種的存在;(2)自我意識只能在社會相互作用的環境中發展(即多元環境下才能認識自我),否則永遠都是單純意識的水平。
每個人都需要承認或認可,這種要求是相互的——只有我承認妳時,妳對我的承認才有意義 。自我意識是由這種相互的認可產生 的,它既來自於自己,也來自於他人(的承認)。人要想證明自己不屬於純粹的物質對象,就要與他人鬥爭(殺死對方承認對自己的局限),於是兩人的 最初關系是鬥爭 ,而不是和平地承認、黑格爾由此論證暴力鬥爭的自然性,它不是人類事務中的偶然事件。鬥爭的自然進程是死亡,但死亡是雙輸的,失·地說,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系也可以由此作自然解釋。奴隸對自己的精神的覺醒可以在勞動過程中(把勞動對象作為外部對象)發現。
馬克思的異化勞動觀點也是以此為基礎的。工人把勞動和努力投入到勞動對象上。自己就把自己 對象化 或外部化了。如果勞動的對象是他人的財產(如奴隸制),工人就 失去了自身對象化的本質 。當資本家獲得利潤時,工人對象化的本質還變成了壓迫性的敵對力量,這就是 異化勞動 。
3. 斯多亞主義
斯多亞主義彌合主人與奴隸的鴻溝:人們從外部世界中抽離出來,回到內心世界。內心世界永遠自由。
苦惱意識:基督教背景下,黑格爾稱為“異化的靈魂”。苦惱意識渴望獨立於物質世界,接近上帝,成為永恒的和純精神的。但同時又認識到自己不得不成為物質世界的壹部分,肉體的欲望、苦痛與快樂都是無法逃脫的。這導致苦惱意識內部分裂。黑格爾評價,苦惱意識也是壹種異化的靈魂:它把自我本質特性投射到無法到達的彼岸,投射在上帝上,在現實中卻顯得毫無意義。
“物質對象“”實體“”屬性“都是意識的構造物。開始時我們只是追溯精神認識實在的道路,但在這壹道路的盡頭卻發現,我們壹直在觀察著那個構造實在的精神。將之前我們闡述的內容倒過來:當精神認識到它努力認識的東西就是它本身時,絕對知識就達到了。”精神是在精神的形態中認識自己“,這就是絕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