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我國花卉種業的意義不容置疑,新品種是花卉產業的靈魂,不斷開發和應用新品種是花卉產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我國花卉產業所面臨的焦點問題正是缺乏花卉新品種與相關的知識產權。20多年來的事實也證明,引種是啟動我國花卉產業的有效方法,但難以引來花卉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盡管我國極力引種,但目前國內花卉市場上僅有40多種植物的切花,而荷蘭花卉市場上所涉及的切花植物就有300多種,並且上市品種總是比國內的新穎或優越;在雜種壹代草花種子、草坪草種子、花卉種球種苗等方面,既沒有引來知識產權,也沒有買來關鍵技術,花卉種子國產化問題仍沒能得到解決;國外育種機構對關鍵性花卉均有超前性的新品種與技術儲備,這些品種與技術根本就不可能引到,甚至不可能了解到;另外不合理的花卉引種還會帶來病蟲害的蔓延。例如,我國進口種球普遍帶毒,從荷蘭引進的唐菖蒲種球種植後發病率高達70%以上。根據我國的國情,解決花卉新品種和知識產權的問題必須依靠育種,引種只能作為壹種補充。單靠引種只能是永遠落後與挨打,生產者永遠不能擺脫高額品種專利費用的負擔。只有努力發展民族花卉種業,才能發揮我國的植物、氣候、勞動力資源優勢,最大限度地減輕生產成本,使國產花卉具有新奇特優的特征和市場競爭力,才能保證民族花卉產業立足世界之林、領導產業潮流、持續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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