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基本法》第二章《基本經營政策》的第五節《理財與投資》
第三十六條 我們努力使籌資方式多樣化,繼續穩健地推行負債經營。開辟資金來源,控制資金成本,加快資金周轉,逐步形成支撐公司長期發展需求的籌資合作關系,確保公司戰略規劃的實現。
在債務籌資的領域裏面,華為有四種方式:
壹是集團內擔保借款,
二是信用借款,
三是應收賬款融資,
四是公司債券。
擔保借款、信用借款、應收賬款融資,資金來源都是銀行,所以華為必須把銀行作為重要的資金來源,開辟更多更好的合作銀行。除了這三個類型的債務,現在的華為,壹個非常重要的資金來源就是公司債券,到2017年的年底,華為全部借款當中,公司債券有291.45億元,占到華為總借款的73%,債券已經是華為最重要的資金來源了。
為了發行公司債券,華為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設立了歐拉資本有限公司和格拉資本有限公司,兩個全資的子公司,就是用來發行企業債券的。
從2012年到現在,華為已經發行了6次企業債券了,其中只有2次是發行的人民幣債券,第壹次是2012年發了3年期的10億元人民幣,第二次2014年發了3年期的16億元人民幣,兩次籌集到了26億元人民幣。
華為的大部分借款都來自海外,2015年華為就發了10年期的10億美金的美元債券,2016年又發了10年期的20億美金的美元債券,2017年發了兩筆,壹筆5年期的10億美金,壹筆10年期的5億美金債券(不同期限的利率不壹樣哈),這樣華為主要的借款就變成“美元公司債券”了
399億元人民幣的總借款,291億人民幣都是美元債券,這裏面除了65億元人民幣的債券是5年期的,其余的226億元人民幣都是10年期的,利息都控制在3、4個點左右較低水平上。
擴展資料
負債經營是企業利用社會資源提升競爭能力的基本模式,但凡借來的債務都是某壹天要還的,所以負債經營在放大企業資源與能力的同時,壹定會帶來償還債務的風險,這就要求企業在債務總額、債務結構這些方面要有恰當的安排
這裏的要求就是“穩健”,負債經營是肯定要的,華為學不了老幹媽那樣的模式,華為的籌資戰略就是負債經營,只是負債經營要註意風險,要“穩健地”推行負債經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