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8日晚間,大多數中國企業開始沈浸在“五壹”假期即將到來的節前氣氛中,中興通訊卻不期然收到壹份特殊節日“大禮”——中興的中國同行華為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針對中興發起訴訟。華為在起訴中稱,中興侵犯了華為的數據卡和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專利,此外,中興還涉嫌未經授權在產品上使用華為註冊商標。
忽然被華為起訴,中興通訊知識產權(IPR)總監王海波頗為驚訝,但很快,20個小時後,中興迅速作出反應。4月29日,中興在國內對華為提起反訴,指華為侵犯其LTE若幹重要專利。“中華之戰”壹夕爆發。
“妳告我,我告妳”,壹個月內,中興兩次面臨類似狀況。4月1日,中興就曾受到全球排名第壹的電信巨頭愛立信的突然壹擊。3月28日還坐在中興談判桌對面的愛立信壹轉眼就以原告身份站上了英國、意大利和德國的法庭,對中興發起專利侵權訴訟。隨後,中興也在中國國內對愛立信提起反訴。
身背兩起訴訟,有人恐怕要為中興捏把汗了,實際上,幾乎所有人們熟知的IT領域的知名企業都曾訴訟纏身。
在王海波看來,對通信企業而言,“訴訟與反訴訟其實很正常,壹般不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發展”,然而,類似中興這樣的中國企業能夠如此淡定應對訴訟,也經歷過交付昂貴學費的過程。
具有裏程碑意義的案件發生在2003年,而當年繳納了“學費”的被動壹方華為則成為今天主動出擊的壹方。
2003年1月24日,當時的網絡和電信設備制造業老大思科系統有限公司向美國德克薩斯東區聯邦法院起訴,指控華為公司在4個方面侵犯其知識產權。此次訴訟,思科在時機選擇和起訴地選擇上都花了功夫。時間剛好選在中國春節假期前最後壹個工作日,而地點則選在相對保守的德克薩斯東區。
在這場長達1年半的訴訟中,華為最初由於缺乏“鬥爭經驗”,壹度在政府、媒體等多個方面處於缺少支持的劣勢地位。後雖通過與3com合作銷售產品;在美國主流媒體上發出自己的聲音;參與技術展會,增加曝光率等方式逐漸扭轉了企業形象和訴訟局勢,但用新產品進入美國市場的時機壹度被耽誤了。
值得壹提的是,如今的華為也到了“收學費”的階段了——先是通過訴訟從諾基亞收購摩托羅拉通信部門過程中獲得應得利益,又率先發起“中華之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