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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專利屬於婚後共同財產嗎?

第壹,專利收入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專利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知識產權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二、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4)壹方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屬於壹方的財產。

2.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依法保護夫妻壹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

4.夫妻壹方有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等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壹方要求補償,另壹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離婚時,夫妻雙方應承擔相同的債務。* * *同壹財產未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約定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6.離婚時,如果壹方生活有困難,有能力負擔的另壹方應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7.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8.夫妻壹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夫妻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

綜上所述,國家法律制度只是規定知識產權所得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對待。但如果發明專利是夫妻共同創造的,離婚時也可以分割專利權,但只有夫妻雙方簽訂專利分割協議,無法協商分割專利權,才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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