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實際居住並有合法職業的人員,允許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落戶。
1.在市區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成套新建商品住宅並取得房產證(含抵押住房)。
2.在市區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宅並取得房產證兩年以上(含抵押住房)。
3.在本市三縣壹市(章丘、平陰、濟陽、商河)居住3年以上的人員,在本市六區購買建築面積75平方米以上的成套商品房,並取得房產證(其他條件同上述第壹、二款)。
每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5年內只能享受壹次購房落戶政策。其適用範圍是指2008年6月165438+10月7日起按購房政策遷入城六區並落戶的人員。該套商品住宅五年內不再享受上述購房落戶政策。居民申報購房並入住時,商品住宅房屋內不應有其他人的常住戶口。
假定
1,取得碩士、博士學位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未婚未就業子女;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及其配偶、未婚和待業子女。
2.自費出國留學並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取得學士學位及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或在國內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並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在國外高校、科研院所學習1年以上並取得壹定成果的訪問學者、研修生、配偶及未婚未就業子女。
3、兩院院士、為國家做出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百千萬工程”壹、二級人選、享受國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省(市)級以上拔尖人才及其配偶、未婚未就業子女。
4.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並以專利發明或專有技術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的人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5.對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有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和能夠足額納稅並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企事業單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並在本單位實際工作滿三年的工人技術人員,本人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已建立集體賬戶的,允許在我市落戶。
提供濟南集體賬戶鏈接繳納社保公積金Q1016843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