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幼獅式”戰鬥機的研制背景和過程比較復雜,可以說是“偷”來的。60年代以色列購買了法國達索公司“幻影”IIIC戰鬥機,在1967年阿以戰爭中“幻影”IIICJ起了重要作用。法以技術小組對這些戰鬥機作過400余項修改,培養了大批以色列技術人員。1967年阿以戰爭後,法國為保持中立,於1968年對以色列實行禁運。以色列空軍得不到飛機補充,原已定購的50架“幻影”5也被撤消。以色列決定依靠自己力量制造“幻影”飛機的零部件,並以此為基礎研制新的戰鬥機。
“獅式”戰鬥機是以色列飛機工業公司借鑒美國F-16戰鬥機後,研制出原型機、後因經濟等問題而停止研制的輕型戰鬥機。其首要任務是近距空中支援和遮斷,第二位任務是截擊防空,另外還有教練型。“獅”是為滿足以色列空軍的要求而專門設計的,用以取代以色列空軍的A-4攻擊機、“幼獅”和F-4戰鬥機。該機具有機動性好,能高速突防,壹次通過轟炸準確度高等特點。此外,由於采用作戰損傷容限設計,飛機有較高的戰場生存能力。
殲-10的突然出現,讓各種猜測也隨之出現,有說是參考了以色列“獅式”戰機,有說是得到了F-16的數據幫助,殲-10的研制周期將近20年,按照官方說法其方案確定1984年與“獅”是同壹時間,殲-10參考“獅”的說法並不屬實,殲-10的很多技術來源於上世紀60年代設計的殲-9戰鬥機。另外,就氣動布局上,殲十屬於中距離耦合,和雙風等近距和遠距耦合鴨翼布局的氣動布局還是有不小的區別,研制難度要大不少.。
殲-10的發展對於中國航空工業是具有深遠意義的。殲-10戰鬥機是我國第壹架完全獨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戰鬥機,2005年正式裝備部隊並在很短的時間內成建制、系統地形成了戰鬥力,西方將殲-10劃分為典型的第三代戰鬥機,認為它是中國第壹種裝備部隊的國產第三代戰機、第壹種真正兼有空優及對地雙重作戰能力的國產戰機,殲-10的關鍵意義在於我們通過該機的開發掌握了現代大型復雜高科技武器的研制經驗和手段,充實了技術儲備提升了制造工藝水平並鍛煉了壹批能打硬仗的工程技術人員。最重要的是,通過殲-10的研制表明我們中國具備了發展現代化作戰飛機的能力。為中國航空工業的下壹步騰飛奠定了基礎,至於傳說什麽的就是茶余飯後的話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