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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1)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人類的智力成果,有人稱之為精神(智力)輸出。這種產出(智力成果)也屬於壹種無形財產或無形財產,但不同於屬於實物產品的無形財產(如電力)和屬於權利的無形財產(如抵押權、商標權)。它是人類智力活動(大腦活動)的直接產物。這種智力成果不僅是思想,而且是思想的表達。但它不同於思想的載體。

(2)權利主體對智力成果進行排他性使用,類似於物權中的所有權,所以過去被歸為物權。

(3)權利人從知識產權中獲得的利益既有經濟性的,也有非經濟性的。這兩個方面是結合在壹起,不可分割的。因此,知識產權不同於相鄰權(主要是非經濟利益)和財產權(主要是經濟利益)。

[編輯此段落]

知識產權法是調整因智力成果的創造和使用以及在確認、保護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者的知識產權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壹般包括以下法律制度;

版權法律制度,

專利權法律制度;

版權法律制度;

商標權法律制度;

商號權法律制度;

原產地標記權法律制度;

商業秘密權法律制度;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法律制度。

知識產權包括:工業產權和版權(中國稱版權)。

工業產權

發明專利、商標和工業設計構成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誌、制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防止不正當競爭、植物新品種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

主要類型:

1.商標權是指國家法律賦予商標所有人保護其註冊商標的專有權。商標是用於區分不同來源的商品和服務的商業符號,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符號、顏色組合或上述元素的組合構成。我國商標權的取得必須履行商標註冊程序,實行在先申請原則。商標是工業活動中的壹種識別標記,因此商標權的作用主要在於維護工業活動中的秩序,這與專利權主要在於促進工業發展不同。

2.專利權和專利保護是指將發明創造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被授予對該發明創造的專有權利。根據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分為三種,即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被授予後,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享有專有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該專利產品。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實施該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銷售或者進口該專利產品。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會侵犯其專利權並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當然,也有不侵權的例外,如在先使用權、科研目的使用等。專利保護采取司法和行政執法“雙向並行、司法保障”的保護模式。該區域行政保護采取巡邏執法和聯合執法的形式,集中打擊群體侵權、重復侵權等嚴重擾亂專利法制環境的現象。

3.商號權。也就是說,制造商的名稱權是在不受他人幹擾的情況下使用其註冊商標名稱(制造商名稱、企業名稱)的權利。企業的商標權不能等同於個人名稱權(人格權的壹種)。

此外,如原產地名稱、專有技術和反不正當競爭在《巴黎公約》中也有規定,但原產地名稱不是智力成果,專有技術和不正當競爭只能受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壹般不納入知識產權範圍。

版權(版權)

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作品構成版權。著作權是指某壹單位或個人依法享有的印刷、出版、銷售某壹作品的權利。任何人想要復制、翻譯、改編或表演,都需要獲得著作權人的許可,否則就是對他人權利的侵犯。知識產權的本質是將人類的智力成果作為財產對待。著作權是文學、藝術、科技作品的原作者,是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權利。

著作權:在我國,廣義的著作權包括(狹義)著作權、作品鄰接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範圍。這是著作權人專有使用該作物(作品)的權利。狹義的著作權分為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著作權法》第10條)。著作權分為作品人身權和作品財產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有時會重疊,這是知識產權的壹個特點。

版權:

1:著作權自作品創作之日起產生。

2.也叫版權。分為人格權和作品財產權。其中,作品人格權的內涵包括公開發表權、姓名權和禁止他人使用作品通過歪曲、篡改等方式損害作者名譽的權利。

3.擁有以下權利

(壹)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開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像、復制或者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壹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的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臨時許可他人使用電影作品、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但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客體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展示藝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和以各種方式公開播放該作品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復制美術、攝影、電影以及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權利;

(十壹)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播放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或者轉播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作品,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類似的傳遞符號、聲音、圖像的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在自己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電影權,即通過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壹種語言文字轉換為另壹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斷通過選擇或者整理匯編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要保護的是思想的表達,而不是思想本身,因為在保護作品產權等排他性私有財產權的同時,還要兼顧人類文明的積累和知識信息的傳播,所以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設計都不是著作權要保護的對象。

[編輯本段]功能

知識產權的特征

(1)知識產權是壹種無形財產。

(2)知識產權具有排他性。

(3)知識產權具有時效性的特點。

(4)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特征。

(5)大部分知識產權的獲得都需要法律程序。比如,著作權的取得是從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動產生的。

1,排他性,即排他性或壟斷性;未經債權人同意或者法律規定,除債權人以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者使用該權利。這說明權利人獨占或獨占的專有權是受到嚴格保護的,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過“強制許可”、“征收”等法定程序,才能改變權利人的專有權。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人類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也不是人格,更不是外界有形或無形的東西,因此既不能屬於人格權,也不能屬於財產權。另壹方面,知識產權是壹項完整的權利,但作為權利內容的利益兼具經濟性和非經濟性,因此不能說知識產權是兩類權利的結合。比如說著作權是著作人身權(或人格權或精神權)和財產權的結合,這種說法是錯誤的。知識產權是壹種內容復雜(多種權能)、具有經濟性和非經濟性的權利。因此,知識產權應該與人格權、財產權並列,自成壹類。

2.地域性,即只在確認和保護區域內有效;也就是說,除非簽訂了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否則受壹國法律保護的權利只在該國發生法律效力。因此,知識產權在壹定條件下兼具地域性和國際性。

3、時效性,即只在規定的保護期限內。也就是說,法律對各種權利的保護都有壹定的有效期,保護期的長短可以壹樣,也可以不壹樣。只有參加國際協議或進行國際申請,某項權利才能得到統壹保護。

4.知識產權是壹種絕對的權利,在某些方面類似於物權中的所有權,如直接控制物的權利,可以為其他種類使用、受益、處分和控制(但不存在占有問題);獨家;可轉讓性(包括繼承性)等。

5.知識產權在幾個方面受到法律的限制。知識產權雖然是私權,雖然法律也承認其排他性獨占性,但由於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與社會文化和產業發展密切相關,不適合任何人長期壟斷,所以法律對知識產權規定了諸多限制:

第壹,從權利發生的角度,法律規定了各種積極和消極的條件和公示方式。比如專利權的發生需要申請、審批,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被授予專利權有各種條件(《專利法》第22條、第23條),但有些事項不授予專利權(《專利法》第25條)。雖然對著作權的申請、審查和登記沒有限制,但《著作權法》第三條和第五條也有限制。

第二,法律對權利期限有特殊規定。這是知識產權和所有權的壹個很大的區別。

第三,權利人有壹定的使用或實施義務。法律規定了強制許可或者強制許可制度。對於版權,法律也規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6、知識產權的法律特征。從法律上講,知識產權有三個最明顯的法律特征:

壹是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即除簽訂國際公約或雙邊、多邊協議外,依據壹國法律取得的權利只能在該國領土內有效,受該國法律保護;

二是知識產權的壟斷性,即只有權利人才能享有,未經權利人許可,其他人不得行使權利;

第三,知識產權的時效,各國法律對知識產權都規定了壹定的期限,過了期限權利自動終止。

專註於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藍泰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部負責人表示,“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創造性勞動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受法律保護,不得侵犯。”

[編輯本段]功能

(1)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權益提供法律保護,調動人們在科學技術研究和文學藝術作品創作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為智力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傳播提供法律機制,將智力成果轉化為生產力,應用於生產建設,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為國際經濟、技術、貿易和文化藝術交流提供法律規範,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經濟發展。

(4)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作為現代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我國法制、建設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意義。

[編輯此段]歷史

曾幾何時,尤其是在大陸法系國家,知識產權被稱為無形財產權,被納入財產權(與財產權、債權並列)。自從“知識產權”壹詞在世界範圍內流行起來,特別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立後,“無形財產權”壹詞已經完全被“知識產權”所取代。至於知識產權和財產權的劃分,那是因為知識產權有自己的特點,和財產權有很大的區別。

知道知識產權包括哪些權利,也就是說,知識產權如何分類,不僅僅是壹個理論問題,還涉及到現行國家法律和國際公約的規定。《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1967)第二條第八項規定,“知識產權”包括下列相關的財產權: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或著作;表演藝術家的表演、唱片、錄音或廣播;人類通過努力在各個領域的發明;科學發現;工業產品設計;商標、服務標誌以及商號和標誌;以及工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的所有其他智力活動

根據這壹規定,知識產權可以分為兩類。第壹類是保護人們在文化和產業各方面的智力創造活動,包括版權和發明權;第二類是保護工業活動中的識別標誌,包括商標權和商號權。前壹類可分為主要保護和促進精神文化的版權和主要保護和促進物質文化的專利。

但實際上,在上述公約之前,《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1883)就已經規定了“工業產權”,稱工業產權保護的對象包括專利、實用新型、工業品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誌、制造商名稱、原產地標記或名稱以及防止不正當競爭。所以知識產權壹般分為兩類:版權和工業產權。在工業產權下,分為專利權、商標權和商號權。這種劃分也有道理。工業產權涉及“工業”,版權不涉及。

現在由於科技的進步,人類智慧的產物應該越來越受到法律的保護,知識產權的範圍也在逐漸擴大。例如,保護對象的數量增加了,如布圖設計、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集成電路等。,而且還在增加。所以知識產權現在是壹種權利的總稱,還在不斷擴大。

關於知識產權有許多問題需要研究。

1893根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設立的國際局和根據《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設立的國際局聯手組成保護知識產權國際聯合局。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於1967年在斯德哥爾摩成立,1974年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之壹。其宗旨是通過國際合作與其他國際組織合作,以促進世界範圍內的知識產權保護,並確保知識產權聯盟之間的行政合作。中國於1980年3月3日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同年6月3日成為該組織正式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了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等六類知識產權,規定了知識產權的民法保護制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知識產權犯罪的相關內容也在第七節八條中確定,從而確定了我國知識產權的刑法保護體系。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發明獎勵條例》等單行法律和行政法規也規定了相關的知識產權。

[編輯本段]範圍不斷擴大。

知識產權是壹個不斷擴大的開放系統。科技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不僅豐富了傳統知識產權權利類型的內涵,也拓展了知識產權的外延。根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立公約》等國際公約和我國《民法通則》、《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國內立法,知識產權的範圍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版權和鄰接權。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相關主體依法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鄰接權在著作權法中被稱為“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2.專利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的在壹定期限內實施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專有權利。

3.商標權,即商標註冊人或註冊商標權利的繼承人在法定期限內享有的各種權利。

4.商業秘密權,即民事主體對屬於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或者經營信息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5.植物新品種權,即由依法完成育種的單位或者個人授權使用的品種的專用權。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7.商號權,即商事主體在壹定地理範圍內依法享有的對商號的專用使用權。

關於科技成果獎勵權、地理標誌權、域名權、反不正當競爭權、數據庫專有權、商品化權能否成為獨立的知識產權,理論界分歧很大。

【編輯本段】相關知識

日內瓦聯合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部

1893根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設立的國際局和根據《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設立的國際局聯手組成保護知識產權國際聯合局。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於1967年在斯德哥爾摩成立,1974年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之壹。其宗旨是通過國際合作與其他國際組織合作,以促進世界範圍內的知識產權保護,並確保知識產權聯盟之間的行政合作。中國於1980年3月3日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同年6月3日成為該組織正式成員。

世界知識產權日4.26

世界知識產權日的由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1999的提議,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2000年第35屆大會上通過決議,決定自2001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WIPO公約)生效的日子。設立世界知識產權日旨在在全世界範圍內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制環境。

歷年世界知識產權日主題回顧

2001:今天創造未來。

2002年:鼓勵創新。

2003年:知識產權與我們息息相關。

2004年:鼓勵創新

2005年:思考、想象和創造

2006年:知識產權-從概念開始

2007年:鼓勵創新

2008:尊重知識產權,贊美創新

2009年:文化、戰略和發展

2010:創新——鏈接全球。

從創新與知識產權的關系來看,主要有三種方式。

壹是自主創新獲得知識產權;

二是聯合創新(即技術創新體系中的產學研結合),獲得知識產權;

三是直接引入知識產權。

[編輯此段]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

大事記(1978-2005)

1980於6月3日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為其第90個成員。

1982、1984、1986、1990、1993年,我國商標法、專利法、民法通則、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相繼頒布實施,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逐步建立。

1978、1980、1985年,商標局、專利局、版權局相繼成立,我國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體系逐步完善。

1993、1994年,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中國商標協會相繼成立,知識產權行業協會組織逐步完善。

65438+6月65438+1994年6月6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首次發表《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白皮書,詳細闡述了中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立場和態度。7月5日,國務院作出《關於進壹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定》,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犯罪的決定》。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通知》。

1992 65438+10月17和65438+1995年2月2 6日,中美兩國政府簽署了兩項關於保護知識產權的諒解備忘錄。自2003年以來,中國和美國每年舉行壹次知識產權圓桌會議,就知識產權問題達成了廣泛的諒解。

1992年《專利代理人條例》頒布實施,同年開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

2000年9月16日,全國商標代理人資格考試在京、廣、成、安、沈、杭六地同時舉行,這是第壹次面向全社會的商標代理人資格考試。

1996年9月5日,廣東省八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廣東省專利保護條例》,成為首部地方性專利保護法規。隨後,四川、湖北、山東、遼寧、安徽、山西、浙江、廣西、河南、福建、廈門等地相繼頒布實施了專利保護條例。

1996 5438+0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知識產權審判庭,負責審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指導和監督全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自1981以來,我國法院不斷拓展知識產權審判領域,陸續開展了著作權、商標、專利、不正當競爭、計算機軟件、客體新品種等各類知識產權案件。

1980年6月3日,中國成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2001 65438+2月11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開始履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規定的義務。這是標誌著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與國際接軌的兩個裏程碑。此外,多年來,中國先後加入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條約》、《專利合作條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保護植物新品種國際公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等10多項國際公約、條約、協定或議定書。

2001 7月1日,第二次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

2003年5月22日,《人民日報》發表聲明:“為改變國內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的狀況,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在積極實施壹項名為‘專利戰略推進工程’的項目,希望吸引越來越多的企業關註知識產權保護。”

2004年8月,由吳儀副總理任組長的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小組成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統籌協調。工作組成立後,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了為期壹年半的保護知識產權專項活動,並舉辦壹年壹度的“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建立與外商投資企業的定期溝通協調機制,舉辦“省部級領導幹部知識產權保護研討班”,全面提升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相關立法

(1),專利法。中國專利法於4月1985日生效。依法建立的專利制度保護發明創造的專利權。發明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2)商標法。中國商標法於3月1985日生效。2月22日1993修改,擴大了商標保護範圍,在商品商標之外增加了服務商標註冊和管理的規定。在形式審查中增加了補正程序,在實質審查中建立了審查意見制度。

(3)著作權法。我國著作權法於6月1991日生效。2001 10修改。

(4)、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2002年6月65438+10月1日,《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實施。

(5)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我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於6月1997+10月1日生效。

[編輯此段]中國知識產權執法地圖

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標局

文化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

農業和林業部

海關

信息產業部質監局、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

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

中國知識產權執法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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