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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廢舊鋰電池回收體系 需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提案指出,盡管國家近幾年在構建廢舊鋰電池回收利用體系方面連續出臺多項政策,但總體來看,依然存在壹些問題。

壹是技術標準不高。 在關鍵技術方面,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前端亟需解決的動力鋰電池退役判定標準及檢測技術、可梯級利用電池剩余價值評估技術、單體電池的自動化拆解和材料分選技術缺失。

二是發展動力不足。 國家有關部門針對動力鋰電池回收的核心措施發布的 政策約束性不強 ,且在科研項目規劃、金融財政稅收、營商環境等方面 缺乏配套的獎勵機制和監管手段 。同時,受限於回收利用成本、技術水平、處理規模, 行業內的大多數企業處於略微盈利甚至虧損狀態

三是 科技 支撐不夠。 鋰電池回收相關科研項目研究存在碎片化,缺乏系統性,科研成果轉化能力不足, 產學研脫節現象依然存在

四是存在環境風險。 在處理環節,由於 我國尚未制定廢舊鋰電池處理行業汙染物排放標準 ,特別是沒有科學地設定排放限值,導致很多企業回收處置不當,造成水和重金屬汙染。

由此,提案建議:

繼續加強行業技術攻關。壹是不斷提升關鍵性技術研發力度。 主要包括鋰電池退役判定標準及檢測技術、可梯級利用電池剩余價值評估技術、單體電池的自動化拆解和材料分選技術等。 二是不斷提升現有廢舊鋰電池回收技術及工藝水平。 鼓勵企業積極發展更易實現批量化處理和更少後續汙染的回收利用技術,推進全產業鏈工程技術能力建設。三是積極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等高新技術, 提高廢舊動力鋰電池評估及分選效率 。加強信息技術在動力鋰電池全生命周期的應用,聯合新能源 汽車 及動力鋰電池、動力鋰電池分選及拆解、梯次利用公司等主體,***建逆向大數據系統,實現可追溯管理。

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 壹是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應側重支持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產業化關鍵技術、回收利用重點設備的研發以及鋰電池回收利用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發。二是設立獎勵基金, 探索 建立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押金制度,對新能源 汽車 消費者和 汽車 報廢拆解公司等主體給予點對點激勵 。三是 對鋰電池回收利用公司給予稅收優惠 ,對低殘值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公司進行補貼。四是 建立廢舊鋰電池回收利用市場和公***服務平臺 ,完善廢舊動力鋰電池評估機制和定價機制。

探索 成立行業內知識產權交易平臺。 針對鋰離子電池回收技術專利分散,其他領域的專利權人缺少利益分享渠道的現實,相關部門在發布行業技術標準的同時應推動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交易平臺,並處理好相關的法律問題,避免技術壟斷。按照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性原則,出臺專利轉讓費用標準,通過信息對接與產權認證促進鋰電池回收企業遵循標準並降低企業技術研發的成本和風險。拓寬行業內部技術聯系渠道,鼓勵行業內部形成知識產權集合體,提升行業整體技術層級。

高度重視回收利用汙染防控。 加快技術規範及行業汙染物排放標準制定,指導再生企業規範汙染控制工藝、設施和效率,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強化回收處置過程的汙染防治。開展動力電池生產行業和綜合利用行業汙染物專項調查,摸清行業汙染物產排底數,圍繞重點有毒有害物質的釋放途徑、遷移轉化規律、環境暴露水平和環境效應開展研究,為後續環境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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