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的權利
作為社會權利主體,青少年兒童主要享有人身權、財產權、受教育權。
壹、人身權
1.生命健康權
2.隱私權
3.人身自由權
4.人格尊嚴權
二、財產權
財產權是指具有物質財富內容,直接和經濟利益相聯系的民事權利。壹般而言,學生財產權包括財產所有權、繼承權、受贈權以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等。
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著作權、專利權之中的財產權利。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其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學生年齡雖小,但任何人不得隨意剝奪、侵犯其權利。
1、繼承權
繼承權,是指依法享有的、能夠無償取得死亡公民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的權利。
2、受贈權
受贈權,是指接受別人贈予的財物的權利。
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著作權、專利權之中的財產權利。
三、受教育權
1.參加教育教學權
(1)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權
(2)使用教育教學設施權
2.獲得經濟資助權
3.獲得學業證書權
(1)獲得公正評價
(2)獲得學業證書
4.申訴起訴權
5.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