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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讀書要註意哪些細節?

重視啟蒙運動以來

從本質上說,語文學習具有很強的實踐性,所以語文教學必須讓學生反復欣賞和背誦課文,從而達到自悟和融會貫通;老師只能在要領上做說明,不能代替。魯迅先生說,孩子學會說話,就什麽都沒有了。“只有不斷地聽、記、分析、比較,他們才能最終理解每個單詞的意思”,這意味著語言學習自啟蒙運動以來就依賴於。然而,長期以來,語文教學卻反其道而行之,用老師的講解和分析代替學生的體驗。

課堂上,老師們侃侃而談,生動形象;學生們坐在危險中,津津有味地聽著。課後,如果妳問那些段落的大意、主題、寫作特點是如何從課文中得出的,大多數同學都無所適從。任何能力都只能靠實踐培養,不能靠別人,語言感知能力也不例外。

對文章的語言、內容、寫法有兩種感受:“自由”和“自立”。“自由”的感覺是建立在回讀的基礎上的。記住,可以進壹步了解感悟;如果妳不記得,妳的理解就會失敗。舉個例子,當妳接觸到壹個陌生的單詞,雖然妳當時通過查字典理解了它的意思,但是妳沒有記住它,那麽這個單詞就不屬於妳,到了使用它的時候妳就不能“提取”它;如果妳當時不理解這個詞,但是記住了,然後在不同的場合多次接觸,那麽妳就會逐漸理解並運用它。

對句子的感知也是如此。文章讀多了,語感就強了。對於壹個具體的句子,不需要語法分析就可以判斷對錯。整篇文章也是如此。某壹類文章讀多了,自然會體會到這類文章的壹般“規律”,知道該怎麽寫,不該怎麽寫,自然會有文體感。“自由”的感覺純粹是微妙的,沒有任何技巧,卻是最常見最頻繁的。我們之所以特別強調上面的回讀,主要是因為它是“舒適”感知的基礎。

“自我行動”的感受是壹種有意識的認識、體驗、領悟和欣賞活動,是壹個從內容到形式,再從形式到內容深化認識的循環。在內容上,要搞清楚寫的是什麽人和事,表達的是什麽思想或觀點,這包括理解句子,概括段落和意思,概括中心。從形式方面,要搞清楚用什麽樣的寫法來表達文章的內容,包括結構層次的安排和表達方式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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