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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離婚財產分割新規

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釋(壹)第三十二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壹方所有的財產贈與另壹方或者* *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變更登記前撤銷贈與,另壹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民法典第658條: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此時,如果壹方贈與另壹方房產,即使結婚多年,只要房產沒有過戶,贈與人也可以撤銷贈與,房產在離婚時仍歸贈與人所有,不會分割。

壹、民法典規定父母壹方出資購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民法典關於婚姻家庭的司法解釋(壹)》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買房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此時,如果婚後父母壹方投資買房,其子女名下的產權登記是對子女的贈與,與另壹方在婚姻關系封存期間無關。離婚時,不作為夫妻個人財產分割。

第二,根據民法典,父母雙方投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民法典關於婚姻家庭的司法解釋(壹)》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買房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婚後雙方父母購買的房屋,無論登記在哪壹方名下,離婚時都會按照出資份額分割。

三、民法典規定壹方婚前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釋第七十八條(壹)夫妻婚前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以個人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該房地產歸登記方所有,未清償的貸款為登記方的個人債務。離婚時,不動產登記壹方應當按照《民法典》第1087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對另壹方進行補償。

四、民法典規定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九條婚姻家庭司法解釋(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使用夫妻共同財產以壹方父母名義購房並登記在壹方父母名下的,離婚時另壹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房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此時,雙方使用同壹套房產,以父母的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父母壹方名下的,房屋產權歸父母所有。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算按照出資額償還出資。

五、民法典的規定,按揭貸款買的房子如何分割?

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權屬特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以相同的收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所以只能假設房屋現有價值歸夫妻雙方所有。對於房屋產權分割,實踐中,夫妻財產分割原則上應平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來源等情況確定。,由雙方協商處理。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釋(壹)》第七十七條也規定:“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應判決該房屋的所有權歸屬,而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對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如有爭議,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應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壹是婚前,夫妻壹方已支付婚前房價款,故該房屋必須是夫妻婚前個人財產。第二,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由雙方共同支付,應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金額分割。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 *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 * *財產,歸夫妻* * *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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