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種子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種子經營許可證》,
然後憑許可證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農作物種子經營。
申請種子經營許可證時申請人應向審核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種子檢驗人員、儲藏保管人員、加工技術人員資格證明;
3、種子檢驗儀器、加工設備、倉儲設備清單、照片及產權證明;
4、種子經營場所照片。
“許可證”分為A、B兩種;
經營種子範圍包括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的,用A證,
經營種子範圍僅為主要農作物常規大田用種和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的,用B證,
期限均為5年。對於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袋種子的,或受有《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種子經營者以書面形式委托代銷種子的,種子經營者在經營許可證規定的有效區域內依法設定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經營種子的,可以不再辦理許可證,但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冊登記。
具有《種子經營許可證》經營者書面委托其他企業和個體戶代銷種子的,應當在經營許可證的有效區域和期限內委托,委托經營者憑營業執照、書面委托和加蓋公章的經營許可證復印件開展種子代銷業務,並不得再委托其他單位和個人。
根據2001年修改過的《中華人民***和國農藥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下列單位才能經營農藥:?
(壹)供銷合作社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單位;?
(二)植物保護站;?
(三)土壤肥料站;?
(四)農業、林業技術推廣機構;?
(五)森林病蟲害防治機構;?
(六)農藥生產企業;?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經營單位。若經營的農藥屬於化學危險物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經營許可證。?
另外,該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農藥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經營農藥:?
1.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2.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環境汙染防治設施、措施;?
3.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規章制度;?
4.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