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聘請律師時的註意事項
1,需要按照法院通知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達指定法院。
記住,不要遲到!很多地方的法官都很反感這件事,很有可能在傳票規定的時間過後,原告撤訴或者被告缺席。因此,萬壹妳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到達,妳必須給法官打電話,告訴他妳在路上了。
2、必須遵守法庭紀律。
比如手機關機或靜音,不要用手機錄音或錄像,未經法官允許不要隨意發言,不要在法庭上隨意走動。總之,法官的錘子敲下去之後,審判工作必須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壹切都要按照法官的意思去做。
3.註意庭審技巧。
作為沒有聘請律師的當事人,如果案情簡單,其實可以自己辦理庭審。關鍵是要聽從法官的指示。當法官讓妳做陳述時,妳就做陳述。當妳沒有被要求發表聲明時,妳不必發言。即使對方的說法惹惱了妳,妳也不需要針鋒相對,因為在法庭上和對方爭論是沒有意義的。法官不僅會記錄下來,還會很不爽。
當事人發言時,可以面對法官,與法官進行眼神交流。沒必要說反對對方的話,因為當事人要說服的是法官,而不是對方。另壹方面,在陳述中直接面對對方,容易引起爭吵,不利於庭審的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