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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涅狄格州知識產權

贊成:從社會學和民俗學的角度來看,只要社會習俗這樣對待克隆人和被克隆人的關系,稱他們為兄弟姐妹或父母和後代,就不是什麽大的倫理問題。而且,倫理隨著社會的變化而變化。以前三從四德是壓制女性的舊倫理,現在變了;以前人工授精不被社會倫理接受,現在被接受了,說明倫理不是兩大問題。

妳說的當然有道理,否則很難解釋為什麽大多數國家禁止克隆人,尤其是發生過種族滅絕的德國,堅決反對研究人類胚胎和克隆人。但是,從另壹方面來說,通過克隆人類來創造壹個天才或者魔鬼,顯然不是那麽簡單。

大家都知道,壹個人能不能成為人才,哪怕壹半取決於基因,壹半取決於後天的生活環境。沒有人能通過克隆愛因斯坦的細胞來保證克隆的愛因斯坦等於原來的愛因斯坦,除非妳過去創造了壹個克隆愛因斯坦的環境,哪怕妳經歷過二戰,被納粹殘酷迫害,曾經在祖國傷心過...如果沒有這樣的環境,很難說會不會有第二個愛因斯坦,會不會有愛因斯坦的思想感情。所以中國的先賢強調後天環境的作用。“上天對斯裏蘭卡人民將是壹項偉大的任務,所以我們必須先苦其誌,為其筋骨而努力。

利:克隆人的第壹個好處是那些因為得不到孩子而痛苦萬分的不孕患者可以擁有自己的孩子。其次,這樣的克隆只使用丈夫妻子自己的精子和卵子,避免了倫理和心理上的陰影。此外,克隆還可以拯救瀕危動物,維持合理的種群性別平衡,保護少數民族的遺傳基因。更重要的是,人類克隆可以

用於研究比較和證明環境和遺傳哪個對人的成長更重要。

當然,妳說的也有壹些科學事實,但並沒有得到科學上的完全證實,壹些科學實驗得出了相反的結論。例如,美國康涅狄格州的中國科學家楊相中成功地用壹頭13歲的母牛的體細胞克隆了10頭小牛。從DNA分析中發現,克隆牛的端粒比其供體牛的端粒長得多,與同年齡自然出生的小牛沒有區別。這說明克隆牛的生物學年齡與自然有性繁殖能力的牛的年齡完全壹致,證明克隆後代沒有早衰。

克隆人是人類繁衍的壹種方式和權利。世界上有7000萬男性沒有任何形式的生育能力。克隆人是人類繁衍的最後壹種方式。要克服男性不育,克隆技術可能是最後壹把劍。而且,也有很多不孕不育的人,因為無法產生成熟的精子,主動要求科學家利用克隆技術幫助他們懷上孩子。他們也有權利撫養孩子,享受天倫之樂。

但是克隆人應該也是壹種有效的方法。為什麽不讓科學家嘗試壹下呢?探索未知是人類的天性,也是科學研究的特點。有些科學家就是想成為克隆領域第壹個吃螃蟹的人。為什麽不允許他們嘗試呢?

壹類是不功利,不功利的人。他們只是想試試克隆能否產生生命,產生什麽樣的結果。

事實上,人們不能接受克隆人實驗的主要原因在於傳統倫理的障礙。千百年來,人類壹直遵循著有性生殖的方式,但克隆人是實驗室裏的產物,是在人類操縱下創造出來的生命。特別是在西方,克隆“棄神分亞當夏娃”遭到了很多宗教組織的反對。而且,克隆人與克隆人的關系也與傳統的以血緣確定親屬關系的倫理方式相違背。這些都使得克隆人無法在傳統的人類倫理中找到合適的生存之地。但正如中科院院士賀作秀所說,“克隆人的倫理問題應該正視,但沒有理由反對科技進步”。人類社會本身的發展告訴我們,科技帶動人們更新觀念是歷史的進步,而用舊觀念束縛科技發展是僵化的。在歷史上,輸血技術,器官移植等。,都帶來了巨大的倫理爭議,在1978第壹個試管嬰兒誕生的時候,引起了軒然大波,但是現在,人們已經能夠正確對待這壹切。這說明在科技發展面前不斷更新的理念並沒有給人類帶來災難,相反,造福了人類。就克隆技術而言,“治療性克隆”將在生產移植器官和克服疾病方面取得突破,給生物技術和醫學技術帶來革命性的變化。比如,當妳的女兒需要骨髓移植,沒有人能為她提供;當妳不幸失去了5歲的孩子,無法擺脫痛苦;當妳想撫養自己的孩子卻不能生育的時候……也許妳就能體會到克隆的巨大科學價值和現實意義了。治療性克隆的研究和完全克隆人的實驗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治療性克隆的終點是完全人類克隆的出現。如果使用正確,它們可以而且應該給人類社會帶來好處。

第壹,“克隆”作為壹種新的科技手段,是科學發展到壹定階段的必然產物。標誌著人類科技發展新階段的到來。為人類探索生命奧秘、研究生命發生發展規律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手段。和人們掌握的其他科技手段壹樣,應該充分肯定。

其次,“克隆”技術在保護珍稀動物和醫藥方面有很大的實用價值。人們可以利用這項技術大量繁殖瀕危動物,使其物種不會滅絕,也可以利用這項技術大量繁殖動物進行實驗。可見,“克隆”技術不僅先進,而且具有壹定的實用價值。

第三,“克隆”是壹種科學技術。既然人類能掌握它,就壹定有辦法控制它,不會讓它危害人類社會。人們可以采取壹些措施,如制定法律或制定壹些法規,來限制這種技術的使用。所以不必談“克隆”色變,視“克隆”為洪水猛獸。

第四,“克隆”技術是醫學上的壹個偉大裏程碑。人類可以使用“克隆”技術復制人體器官,以替換自己殘疾或功能障礙的器官,或彌補自己缺失的器官。因為復制的器官來自於自身的體細胞,所以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異體排斥”的現象。根據最新科技信息,我國科學家已成功在小鼠身上復制出人體上結構復雜的耳朵。可見,“克隆”技術將會給醫學帶來壹場偉大的革命。

第五,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說,人屬於動物界,應該和其他生物平等存在。既然允許用動物做實驗,人類文明發展到今天的高度,用人體做實驗也不應該完全禁止。人類應該以平靜的心態對待這個新生事物,逐漸適應,而不是大驚小怪。

第六,“克隆”技術是壹種先進的科學技術,具有高度的科學性。理論上,“克隆”出來的動物或人的遺傳物質與它們的母親完全壹樣。而“克隆”出來的動物或人,由於其母親的營養狀況、個體發育過程、生長環境、受教育程度的差異,不可能是完全的復制品,尤其是“克隆”出來的人,肯定會和他們不壹樣。所以“克隆”只是壹種生物技術,而不是“人體復印機”。

在基礎生命科學中,基因功能的研究壹直主要在小鼠等少數動物中進行,現在在許多動物中也能實現,有助於更清楚地揭示基因功能和生命本質。為研究哺乳動物細胞發育的全能性以及核質關系提供了最有效的手段之壹;還可以克隆各種瀕危動物,比如大熊貓、金絲猴,甚至白暨豚。

在醫學上,可以為醫學科研提供核基因型完全相同的實驗動物,有利於醫學家研究尚未找到有效治療方法的疾病,揭示發病機理;去分化機制的研究有助於抗衰老及其機制的研究。

3.在農業科學上,可以快速培育和繁殖抗病力強、生產性能高的優良動物;我們可以研究動物的發病機理,尋求新的有效的治療藥物。

至於人們擔心壹旦克隆技術成熟,會有成千上萬個“希特勒”被別有用心的人克隆出來,或者克隆出另壹個名人來混淆視聽,那是對克隆的誤解。被克隆的人只是遺傳特征,而後天環境中受多種因素影響的思維、性格等社會屬性不可能完全相同,即無論克隆技術如何發展,都只能克隆人的身體,而不能克隆人的靈魂,而且被克隆人與被克隆人之間存在年齡差距。所以,所謂的克隆人並不是人類的完全復制,歷史人物不會復活,真實的人也不用擔心多了壹個“自己”。

事實上,人們不能接受克隆人實驗的主要原因在於傳統倫理的障礙。千百年來,人類壹直遵循著有性生殖的方式,但克隆人是實驗室裏的產物,是在人類操縱下創造出來的生命。特別是在西方,克隆“棄神分亞當夏娃”遭到了很多宗教組織的反對。而且,克隆人與克隆人的關系也與傳統的以血緣確定親屬關系的倫理方式相違背。這些都使得克隆人無法在傳統的人類倫理中找到合適的生存之地。但正如中科院院士賀作秀所說,“克隆人的倫理問題應該正視,但沒有理由反對科技進步”。人類社會本身的發展告訴我們,科技帶動人們更新觀念是歷史的進步,而用舊觀念束縛科技發展是僵化的。在歷史上,輸血技術,器官移植等。,都帶來了巨大的倫理爭議,在1978第壹個試管嬰兒誕生的時候,引起了軒然大波,但是現在,人們已經能夠正確對待這壹切。這說明在科技發展面前不斷更新的理念並沒有給人類帶來災難,相反,造福了人類。

如果有壹天需要換器官的人不需要移植別人的器官,只需要把體細胞取下來克隆進胚泡,然後獲取胚胎幹細胞,最後培養出與自己完全匹配的器官,就可以更新患病的器官。這樣,患者就更有希望被治愈,那些暗地裏作惡的器官販子就完全沒有市場了。克隆人類胚胎確實可以獲得與患者完全壹致的細胞、組織甚至器官。這對於瀕臨死亡的白血病、帕金森病、心臟病和癌癥患者來說,無疑是天賜之物。

比如白血病,現在只能通過骨髓移植來治愈,而找到匹配的骨髓是壹個漫長而艱巨的過程。如果妳找到了,妳是幸運的。如果找不到,就只能認命了。而且每個國家和地區每年都投入巨額資金建立和維護骨髓庫。

所以,希望“治療性克隆”能盡快應用於臨床,幫助所有白血病患者贏得時間和生命,讓他們避免苦苦等待的折磨,配型成功後排斥的風險依然存在。對於醫療機構來說,已經不需要花費那麽多的人力物力去擴充骨髓庫的容量了

克隆壹個小胚胎,阻止它長大,然後根據需要讓它的壹部分長成心臟、肌肉甚至頭發,可以像零件壹樣使用。

但是,壹項科技進步是否真的對人類有益,取決於人類如何對待和應用,而不是僅僅因為暫時不合理就噎著吃。克隆技術可能確實和原子能技術壹樣,既能造福人類,也能造成無盡的危害。但“技術恐懼”的本質是對錯誤使用技術的恐懼,而不是對技術本身的恐懼。

缺點:克隆是世界上先進的技術,不可否認克隆能給我們帶來好處。但是我不認為克隆人能給我們帶來多少好處。總有壹天,妳會覺得妳是不是妳自己,妳是不是被別人取代了,妳是不是信任妳身邊的人。人類的科技是福是禍只是壹線之差。

我相信克隆技術極大地促進了人類科技文化的發展,但同時也應該看到克隆技術仍然存在許多弊端。克隆可以為人類做出巨大貢獻。不僅可以有效繁育高附加值的家畜,拯救珍稀動物,而且在研究癌癥生物學、免疫學和人類壽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人的欲望是不容易滿足的。從克隆動物的成功,人類自然會想到克隆人類。目前克隆人不利於人類發展。相反,人類應該註意克隆人帶來的問題,比如基因變異。

有些人想克隆人類。如果克隆人被開發出來,會不會有什麽潛在的後果,他的未來,比如克隆人是否健全,他是否安全,從長遠來看會不會對我們整個人類物種的安全造成危害?我們還不清楚。如果克隆人在生理意義上是全健全的,但在社會學意義上他是不健全的,他沒有傳統意義上的父親或母親,那麽他壹出生就是壹個異類,這個異類在與社會相處時會給他壹個變態的心理環境。這可不好。

人類在為獨壹無二的東西而戰。如果有更多的克隆人,世界會是獨壹無二的嗎?

如果壞分子克隆了總統,殺了真總統,天下大亂。克隆也是好的,但是人類對克隆的認識還不夠,所以是有害無益的。要復制壹個東西,需要考慮很多問題,比如:它的原件怎麽辦?克隆人被人們看待的狀態...

1.人類克隆研究的風險

目前,動物體細胞克隆技術存在難以預測和消除的技術風險,這成為人們在倫理層面反對克隆人的重要科學依據。克隆人會有更多的風險。此外,在2002年於上海舉行的國際人類基因組大會上,中國科學院副院長諸宸院士指出,最先站出來反對克隆人的是英國科學家,因為專家們最清楚,目前的技術離克隆人還差得很遠。.....克隆羊多莉的成功,經歷了277次失敗的克隆羊實驗的波折,畸形人和畸形人層出不窮。如果克隆人類時這壹幕重演,277條生命的早逝,誰來負責?此外,還發現了克隆動物的早衰現象,至今無法解釋。盡管如此,匆忙克隆人類很可能會導致壹個大錯誤。從諸宸院士的言論來看,他也用動物克隆來比喻未來的人類克隆。中外科學家用多利羊的情況反復觀察克隆技術的發展,說明在這個領域還沒有更多的實證來解釋問題的本質和技術風險的大小。

2.克隆人違反社會倫理。

科學界不可能對社會上對克隆人倫理層面的指責無動於衷。受此影響的科學家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當然,科學家不是倫理學家、社會學家和法學家。他們不可能從倫理學、社會學和法學的角度對克隆人問題進行系統的、有跡可循的理論分析。但作為現實的社會成員,在“克隆人”的問題上,他們必然與其他社會成員有著相似的情感。這樣看來,科學界從社會倫理角度反對克隆人研究是很正常的。

3.克隆人違反科學倫理。

(1)科技工作者的科學道德和社會責任

道德屬於壹種社會意識,是在壹定社會條件下規範人們行為的準則和規範的總和。恩格斯曾指出:“每個階段,甚至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道德。”

2.現代科技的社會功能越來越強大,對社會的滲透越來越廣泛,更容易引發更多的社會、倫理和法律問題。科技工作者的社會責任比以往更加突出和重要。“為科學而科學”、“科學不考慮功利或利益”的論調已經不合時宜,科技工作者必須對“應該追求什麽樣的知識”、“所追求的知識應該放在什麽位置上”、“如何應用這些知識”等壹系列問題做出理性的分析和判斷。這些問題早就引起了科學界的註意。7月1955,15日,包括玻恩、海森堡、居裏夫人在內的52位諾貝爾獎獲得者在《邁納烏宣言》中反思科學技術的社會價值時說:“我們愉快地貢獻壹切來為科學服務。我們相信科學是人類幸福之路。然而,我們驚恐地看到,正是這種科學為人類提供了自殺的手段。”

再好的克隆技術也可能失敗,這也是科研人員公認的。從動物克隆的實驗來看,克隆物種的存活率很低。在多莉羊的克隆實驗中,277個胚胎融合,只有多莉存活,成功率僅為0.36%。許多克隆小牛幸運地出生了,其中許多很快死於心臟異常、尿毒癥或呼吸困難。壹些克隆動物個體出生後表現出生理或免疫缺陷。血氧含量和生長因子濃度低於正常值;胸腺、脾臟和淋巴腺發育異常。

現在很多科研人員開始克隆人類,克隆人類的技術就是放下這種失敗的可能。如果失敗了,就會傷害克隆人。由於克隆失敗,許多奇怪的嬰兒出生了。看到這壹幕讓人不寒而栗。這是克隆人的證據,這是對生命的踐踏,毫無疑問,這不是研究而是犯罪。有哪個理性的人會支持壹個以殺人為主要成本的研究?更可怕的是,這項研究成果會給人類帶來更大的犯罪和災難。這是讓人類走向滅絕的技術進步!

1)克隆會減少遺傳變異。克隆產生的個體具有相同的遺傳基因和相同的疾病敏感性,壹種疾病可以毀滅克隆產生的整個種群。

克隆動物基因完全相同,感染某種特定病毒或其他疾病會帶來災難。可想而知,如果壹個國家所有的牛都是同壹個克隆產品,壹個輕微的病毒就可能毀掉整個國家的畜牧業。

2)克隆技術的使用會使人傾向於繁殖現有種群中最有價值的個體,而不是按照自然規律促進整個種群的優勝劣汰。從這個意義上說,克隆技術幹擾了自然進化過程。

克隆技術導致的基因復制將威脅到基因多樣性的維持,生物的進化將經歷壹個逆向過程,即由復雜到簡單,這對生物的生存極為不利。

3)克隆技術是壹項昂貴的技術,需要大量的資金和生物專業人士的參與,失敗率很高。多莉是277次實驗的唯壹結果。雖然開發了更先進的技術,但成功率只能達到2-3%。

但失敗率仍高達95%至98%,有的中途夭折,有的因胚胎畸形而短命。事實上,在全世界牛、羊、豬、鼠的克隆實驗中,平均成功率只有2%,而這2%並不能解決克隆動物的早衰現象。

如果克隆的來源是動物細胞,那壹定含有衰老基因。這些基因會影響克隆動物的壽命嗎?這種擔心得到了證實。無論是克隆羊多莉,還是後來培育出的克隆動物,都不同程度地表現出早衰的特征,這說明動物細胞的遺傳物質畢竟與生殖細胞在質量上是不同的。

4)轉基因動物增加了疾病傳播的風險。例如,如果生產藥用牛奶的奶牛感染了病毒,該病毒可能通過牛奶感染患者。

5)克隆技術應用於人體,將導致對後代遺傳性狀的人為控制。克隆技術引發的爭議的核心是是否可以允許在發育早期對人類胚胎進行基因操縱。這是很多倫理學家無法接受的。

6)克隆技術還可以用來創造“超人”,或者體格強壯但智力低下的人。而且,如果克隆技術能有效用於人類,男性將失去基因意義。

人們願意樂觀地看待克隆人的研究,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有些人會把克隆人研究中提取的基因作為物的對象,或者作為沒有人權的實驗。當每壹個從事克隆人研究的人都輕易地忽略了對克隆人主要本質的認識時,這個項目的研究將會像鼠疫疫苗在動物身上的研究壹樣活躍。克隆人是人嗎?我覺得克隆人當然是人。因為,對克隆人的研究只是突破了人類有性生殖的傳統,使用了無性生殖的手段。這種研究本身就是為了克服無形繁殖的手段,其目的是為了創造壹種和人類壹樣智慧的生命。即使其胚胎生成方式不同,但克隆人的生理功能與人類完全不同。所以,無論從壹般角度還是從法律角度,克隆人都是人。我們知道,即使是無意識的植物人或精神病患者也是自然人。人的主體資格、權利和能力不因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而受到限制或剝奪,人的自然權利、社會權利和法律權利是平等的。基於此,認為所有的克隆人都應該擁有和自然人壹樣的民事權利。也就是說,他們應該有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性不可侵犯權、工作權、受教育權,甚至選舉權和結婚權。

可能會有極端主義者說,克隆人不是人而是壹個物種,或者是奇幻電影裏的機器人,就像美國電影裏的終結者壹樣。這種回答極其殘忍,讓人想起了日本的731部隊。他們稱人們為實驗品。把人當實驗是魔鬼的邏輯,殺人不叫殺人,是實驗。如果是,克隆人的命運和動物在人類手中的命運有什麽區別?因此,克隆人將沒有生命權和健康權。克隆人會在沒有法律許可的情況下被剝奪生命。克隆人將成為基因產品,可以隨意交易。試想,如果是這樣,人類社會豈不是倒退到比奴隸社會更殘酷的狀態,全人類都陷入屠殺和掠奪,電影中的可怕世界必然成為現實。因為沒人能區分克隆人和自然人。只要有壹個借口說妳是克隆人,它的命運就可以和被屠殺的牲畜壹樣可怕。

克隆人帶來法律主體的社會混亂。

法律調整的主體可以分為現實主體和虛擬主體。虛擬主體有幾個,比如國家、國際組織、企業法人、政黨,但真實主體只有壹個,就是自然人或公民。在只有壹種真實主體類型的世界裏,錯綜復雜的不公平、不公正相繼出現。試想,如果有壹個克隆體,就意味著世界上又多了壹個真實主體,兩種真實主體類型並存的世界必然會導致更多的混亂。

克隆人研究的目的對人類無益。

克隆人的研究不會帶來人類價值觀的進步。壹個人的價值不在於他的身體狀況,膚色,身材,而在於如何教育他。壹個自然人如果後天社會教育不成功,當然不會有很高的社會價值。既然道德和社會教育決定了人類的命運,那麽克隆人研究的意義何在?

克隆人研究的邏輯矛盾

克隆人不能因為胚胎方法不同而降低或否認其不具有人類合法地位。但是,不把克隆人當人看是不對的,這是壹個矛盾。如果把克隆人看成是人,那麽在克隆人的研究中,在作為技術手段進步的過程中,研究者必然會毀滅克隆人的生命。毫無疑問,這不是研究而是犯罪。

有哪個理性的人會支持壹個以殺人為主要成本的研究?更可怕的是,這項研究成果會給人類帶來更大的犯罪和災難。這是讓人類走向滅絕的技術進步!

人類克隆研究是非法的。

克隆人的過程對克隆人的生命和健康有著嚴重的危害,違背了憲法和刑法的精神。就我國而言,國家實行計劃生育,人類的自然生產受到限制。為什麽要再進行壹次人口生產實驗?而且中國的人口自然生殖能力很強,完全沒有必要通過克隆來創造人口。所以中國克隆人的研究是違背計劃生育法的。

克隆人研究過程的危害性

從動物克隆的實驗來看,克隆物種的存活率很低。在多利羊的克隆實驗中,277個胚胎只有壹個融合存活,成功率只有0.36%。許多克隆小牛幸運地出生了,其中許多很快死於心臟異常、尿毒癥或呼吸困難。壹些克隆動物個體出生後表現出生理或免疫缺陷。血氧含量和生長因子濃度低於正常值;胸腺、脾臟和淋巴腺發育異常。

現在我們可以看到,與正常繁殖相比,克隆產生的生命大部分是殘疾的、早產的。可以想象,在制造克隆人的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殘疾人類,或者殘疾胚胎,或者殘疾嬰兒。這個時候,瘋狂的科學家會承擔起養育這些人類生命的責任嗎?恐怕沒有人會相信。

克隆人研究者的刑事責任

科學家制造克隆人的行為具有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特征。故意犯罪可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行為結果的必然性而積極追求。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行為可能產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放任這種結果在行為中發生。

克隆人的研究有造成死亡或殘疾的可能性,而且幾乎是不可避免的。行為人以主觀認識從事這種研究,由於其行為必然或極有可能導致克隆人生命的死亡甚至殘疾,因此,這是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但只是壹種特殊類型。從主觀心態和對後果的預見來看,進行克隆人研究的科學家至少是間接犯罪和故意犯罪。謀殺有很多種方式。比如有立即用刀殺人的犯罪,也有通過長期藥物中毒殺人的犯罪。對於壹個正常出生的殘疾兒童來說,這種身體上的殘疾不能歸咎於某人的犯罪行為,因為正常出生的殘疾兒童是不可預測的。但是,對於研究克隆人的科學家來說,正是因為他們知道並使用了壹種特殊的行為,才導致了新生兒的死亡或者殘疾,所以應該承擔與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相同的刑事責任。

克隆人給民事法律關系帶來混亂。

第壹,克隆人沒有監護人。

自然人正常出生後,通常有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當其父母逃避監護撫養責任時,不僅要受到道德譴責,還要追究民事責任。作為克隆人,誰是他們的父母是壹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最初的克隆技術基本上是有性生殖的延續,有捐精者和捐卵者,理論上還有父母。但是現在,體細胞核的克隆技術已經出現,無性繁殖基本成熟。克隆人基本上是體細胞核供體的基因復制品,但體細胞核供體可能是同齡的人,所以倫理上應該是父親的體細胞供體在年齡和行為能力上可能做不到。

本質上,無論哪種技術,克隆人都很難找到自己的父母。可能他們的父母根本不認識。它們只是研究者的壹個“研究成果”。

我們想象壹下,對於壹個身體機能和社會地位都有缺陷的人來說,這是多麽殘酷的事情。誰來關心他,誰來教育他,怎樣才能把他塑造成壹個對社會有益的人?

第二,克隆人的人格權和榮譽權

人是社會性的,克隆人也是。那些想要克隆孩子的父母,無疑是想要壹個能在社會上自立的孩子。但由於克隆人的特殊背景,他的健康無法得到保證。由於健康和免疫的先天問題,克隆人容易患傳染病和精神疾病,這些都使得他的健康從出生就受到侵害,而這種侵害完全是人為的。因為生病,周圍的普通人自然很難接受克隆人。壹個無法融入社會的克隆人,如何實現壹個正常人的價值?如果克隆人連普通人應該享受的幸福都沒有,甚至連普通人被社會認可的程度都沒有,那研究還有什麽價值?這樣的孩子不是更讓父母擔心和痛苦嗎?壹個不被社會認可的克隆人,他的人格權和榮譽權怎麽可能得到尊重?

這些都是我們班辯論用的。希望對妳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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